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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月27日早间沪深两市上市公司利好公告汇总

股票来源:中商情报网时间:2016年01月27日 09:05 编辑:中商情报网

汇理资产响应增持买成星湖科技大股东 承诺不谋求控制权

星湖科技(600866)公告,公司股东汇理资产一致行动人深圳长城汇理六号专项投资企业于1月21日至25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增持公司股份1804.9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0%。增持后,汇理资产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1.13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52%,超过广新集团14.94%比例,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但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广新集团。公司股票将于1月27日复牌。

公告指出,汇理六号投资本次增持,主要是响应监管机构于2015年7月8日发出的关于鼓励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号召。汇理六号投资不谋求上市公司控制权,不直接或间接谋求对星湖科技董事会的控制权。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仍为星湖科技的实际控制人。

同时汇理六号投资承诺,自本次增持股份之时起,所增持的股份全部放弃表决权,相关权利委托给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对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无异议;汇理六号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对上市公司的表决权自始至终始终为14.72%;汇理六号投资遵守深圳长城汇理资产服务企业(有限合伙)2014年所作出的承诺。

值得注意的是,翻查资料发现,汇理资产及其控股股东长城汇理、实际控制人宋晓明在参与星湖科技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时作出承诺,在任何情况下不会通过任何途径取得星湖科技的控制权,亦不会直接或间接采取其他任何方式扩大对星湖科技股份的控制比例,或者利用持股地位干预星湖科技正常经营活动。当发生直接或间接取得星湖科技控制权的情形时,将及时采取主动措施,相应降低对星湖科技的持股比例,直至恢复作为星湖科技非控股股东的地位。在此期间,超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对星湖科技的持股比例(14.72%)的股份的表决权归广新集团享有。

另外,汇理资产、长城汇理、宋晓明确认,将根据星湖科技的章程及相关规定,仅单独提名1名星湖科技董事候选人。除该提名事项外,将不会谋求或采取任何措施主动变更星湖科技董事会的组成,亦不会对违背前述承诺事项的董事会改选议案投赞成票。在任何情况下,如果实施上述董事提名权,将导致星湖科技的控股股东广新集团丧失或可能丧失对星湖科技董事会控制权的,承诺将全力配合广新集团采取任何旨在恢复或巩固其对星湖科技董事会控制权的行为,并在该等行为取得成效前不实施上述董事提名权。

如违反以上承诺,导致对星湖科技股份的控制比例超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对星湖科技股份的控制比例(14.72%),则超出部分的表决权归广新集团享有,同时以现金赔偿广新集团,赔偿金额相当于超出部分股权所对应的市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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