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人口与就业
年末苏州市常住人口1061.60万人,其中城镇人口794.08万人。户籍人口667.01万人,户籍人口出生率为9.94‰,比上年下降1.75个千分点;户籍人口自然增长率3.02‰,比上年下降1.95个千分点。
就业总量保持平稳,就业结构持续优化,就业质量逐步提高。苏州市新增就业17万人,开发公益性岗位1万个,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2.1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以内。苏州籍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8.6%。全年免费城乡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5万人。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累计建成各类创业基地235家,孵化面积超过520万平方米。
社会保障
加大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力度,城乡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年末苏州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人数468.41万人,比上年增加5.45万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609.9万人,比上年增加16.07万人;参加失业保险人数421.99万人,比上年增加21.06万人。年末企业养老保险享受人数138.99万人。年末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48.18万人,其中领取基础养老金人数44.5万人;参加居民医疗保险人数279.43万人。苏州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覆盖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覆盖率均保持在99%以上。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增加养老金198.3元。苏州市新增缴存公积金职工73.7万人,年末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数达253.1万人,全年职工提取公积金219.6亿元。
社会福利与救助
年末苏州市拥有各类养老机构234个,养老机构床位总数64014张,日间照料中心613个,助餐点737个,助浴点18个。年末苏州市2.1万户、共计3.6万人享受低保,全年发放低保金2.29亿元。全年社会救助支出21亿元。苏州市新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26427套,基本建成28275套,为1247户困难家庭发放住房租赁补贴。
人民生活
城乡居民收入平稳增长。根据抽样调查,全体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3万元,比上年增长8.2%。其中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04万元,比上年增长8%;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7万元,比上年增长9%。城镇居民收入中位数人均4.47万元,农村居民收入中位数人均2.18万元。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700元调整至750元。
物价水平保持稳定。市区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比上年上涨1.6%,涨幅比上年回落0.5个百分点。八大类商品及服务价格“七升一降”。其中食品类价格比上年上涨2.4%,烟酒类价格上涨1.5%、衣着类价格上涨3.3%,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价格上涨3.9%,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价格上涨2.2%,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价格上涨3.6%,居住类价格上涨2.0%;交通和通信类价格比上年下降5.6%。
食品安全
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全年累计抽检各类食品5.25万批次,每千人抽检率达到4.95批次,动态合格率为98.83%。立案查处食品安全案件903起。实施餐饮服务诚信体系建设,推行餐饮食品安全监督信息公示制度和量化分级制度,学校食堂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量化分级率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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