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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同事给刘士余写公开信 十大提问十六大建议一针见血

金融来源:中商情报网时间:2016年03月11日 10:10 编辑:中商情报网

十六个建议

一、必须大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为什么中国股市发展至今,总是暴涨暴跌,解套一批,又套住一批,始终没有一个令人满意的稳步上升的行情?关键就是上市公司的质量太垃圾了。如果中国股市的上市公司一个个都是质量过硬的优秀公司,股市不可能暴跌。

这也是中国股市暴涨暴跌的最主要原因。

中国的上市公司说实在话,都是富不过二代的,因此上市以后基本就是下跌,像长虹最高70块钱,清华紫光100块钱、亿安科技、中国船舶300元等等,解套根本没戏了。

1995年我就指出,中国股市成功不在于雕虫小技,成功在于上市公司。

2005年10月19日,国务院批转了中国证监会《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意见》,可惜落实很不理想。

百年大计,质量第一。这句耳熟能详的真理我们不能忘记。只有纲举目张,各方通力合作,大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股市稳步前进的基础才能夯实,股民们最后才能获取稳定的收益。

但提高上市公司的质量按理说不是证监会一家的事,上市公司的质量需要全社会来抓,特别是行业主管,证监会应该积极与管理层的各个部门同心协力、通力合作来治理。

二、业绩下滑亏损不允许发股票高奖高罚

对业绩下滑、亏损的公司采取不允许发股票的措施。还要加大处罚力度,高奖高罚。对连续质量优秀、连续分红的上市公司就在融资政策上网开一面;对那些骗吃骗喝的上市公司,连股民咨询电话都不接、回答股民问题敷衍了事的上市公司,加大处罚力度,把他们骗吃骗喝的钱“都给我吐出来”,罚没回来的资金奖励给优秀的上市公司和补偿给股民。

三、不能骗钱就一退了之:退市必须退钱

我一直反复强调:要善待亏损的上市公司,要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千方百计地挽救上市公司。

究竟是退市好,还是资产重组后恢复上市好?当然是后者好。给公司一个发展时间和空间,就一定能更有作为,扭亏为盈。这是硬道理。从股民、上市公司、资产重组方面而言,选择亏损的“壳资源”,扭亏为盈,终究比血本无归要好得多。

如果亏损公司退市不退钱,上市公司更肆无忌惮了,反正我圈钱到手了,退市就退市吧,还不分红,不受监管了。所以退市还是中小股民倒霉。

对于退市的上市公司,一定要制定上市公司具体赔偿股民的损失,不能一退了之。上市公司退市就要退钱,包括中介机构都要退钱,不能圈钱后欺骗了股民就一退了之,否则,上市的公司就会继续行骗,而中小股民没有任何补偿。

四、建立一个独立董事资源库

现在的独立董事形同虚设,这些老领导、老校友、老关系户担任独立董事,不独立、不懂事,还拿着不菲的独立董事津贴,增加上市公司负担。证监会应该向社会公开纳贤,建立一个独立董事资源库。资源库的独立董事人选必须通过自愿报名,公开选拔,选拔标准应该向中小股民倾斜。

上市公司根据需要,在资源库随机选取担任本公司的独立董事。

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必须有至少1名中小股东担任,中小股东担任独立董事必须经过公开选拔。

证监会应该建立一个独立董事津贴库。独立董事的津贴由上市公司按规定的比例统一交到独立董事津贴库,根据独立董事的“独立懂事”的表现,由该津贴库统一发放给独立董事。以防止独立董事拿人家的手短,不独立,不懂事。

五、从定性、定量上改革完善新股发行办法

1.从定性上改革完善:

第一,限制非重点行业发行股票。新股发行要考虑国计民生和老百姓急需的行业,要与时俱进,紧密贴近国家经济转型方向、配套国家产业政策、具备广阔发展前景的企业。

比如:新股发行要向三农倾斜。

此外,国家需要大发展而且缺少资金的行业还有:住房、医疗养老教育环保、交通等,还有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节能环保等,所以要优先考虑这些行业,可谓:好钢用在刀刃上。把股市的钱用在这些国计民生和老百姓急需的行业上。

退一步讲,就算是“圈钱”,股民也认了。因为这个“圈钱”用在国计民生和老百姓急需的行业上了,比给那些一夜暴富的上市公司的高管们强。

第二,限制无关紧要的企业上市创业板。创业板一定要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服务,要考虑真正有发展潜力的科技创新,又缺乏起步资金的微小企业。

创业板一定要体现创业的性质。中国人很聪明,尤其是刚毕业的大学生、在农村一线劳作的农民企业家和社会各界的发明者,他们最缺乏的就是创业启动资金。

现在中国每年的各种各样的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各省市的科技进步奖、申请批准的专利创新的科技产品成千上万,但是这些发明人和专利人苦于缺少资金,因而这些专利技术90%都没有转化为生产力,而是躺在专利库里睡大觉。创业板股市融资就是要大力支持这些发明创造科技专利的无资金起步的企业,而不是支持现在这样的已经具有赢利能力且无关紧要的公司,否则就不是创业板了。

2.从定量上改革完善:

第一,限制新股的发行价

新股发行就按照公司股票面值一元发行,溢价发行也不能超过一元面值的50%,这样可以解决询价哄抬发行价、溢价发行过高的圈钱行为。

干脆取消华而不实的新股发行询价制度。

第二,按部就班限制新股发行的数量

要摈弃过去那种“饥一顿饱一顿”的发行新股的节奏,特别是不发则以,一发就是50多只。要不然就是停发新股半年甚至一年。新股发行成了调控股市的手段,这样不利于股市融资,也不利于二级市场稳步上升。

要按部就班限制发行数量,即:每周就发行2只股票,比如,规定每周一就是新股发行的日子,按部就班发行新股,提前透明告知了市场,减少股市波动。

规定每周一就是新股发行的日子,长期保持“周一”的发行惯例,这样不会因为股市暴涨就多发新股打压股市,也不会因为股市低迷就停止发行新股。这样既不受股市涨跌的影响,也保持了股市的融资功能。

六、恢复新股上市不设涨跌停制度

过去新股上市当天没有涨跌停制度,现在新股上市就秒停、连续十几个、甚至几十个涨停的“标配”现象,造成新股十几天买卖冷冻的尴尬境地。

所以干脆顺其自然,恢复新股上市当天不设涨跌停制度,让股价一步到位暴涨,增加当天新股的流动性,然后让新股进入自我调整修复的态势。

七、实行退赔机制,设立新股发行风险基金

为防止上市公司发行新股乱圈钱,应该实行退赔机制,即:从新股募集资金中和上市公司高管人员年薪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设立新股发行风险基金。如果上市公司上市5年以内业绩就变脸下滑,则用这笔基金对当时申购或配售买入之后没有卖出的股民予以补偿。

证监会还要加强处罚力度,对5年以内业绩就变脸的上市公司,对当时担任做假账的中介机构连带追责处罚,要取消相关中介机构、保荐人起码10年的资格,高额罚款并退回中介费。

八、中小股民参与注册制审核股票发行

常识告诉我们:一个公司的财务报表和数据,没有3个月的仔细阅读,是根本不可能下结论的,这里还不包括造假的数据。所以,发审委的委员们,一次性集中审核上百家公司的数据,别说他们了,就是世界上最先进的计算机也没戏。

事实证明,一些公司已经通过发审委审核拟发行股票,但正是中小股民发现了问题举报后,才杜绝了问题公司发行股票。

可见,中小股民人才济济,其财务分析的能力绝对不亚于那些发审委的专家。

此外,中小股民和拟发行股票的公司没有那么多千丝万缕的潜规则联系,其公正性更强。

因此,股票注册发行审核委员会应有中小股民代表参加审核,不仅首发新股,而且增发新股、配股、可转债的发行等融资,都应该由中小股民参与注册审核,给予中小股民用手投票的权力。让中小股民把关新股发行质量,是行之有效的、事半功倍的好办法。

九、处罚一定要罚他倾家荡产提高对举报的奖励

有关调查显示:对于证券市场打假:打击力度,仅有13.7%的股民认为打击力度强,大部分股民认为打击力度很弱。

2013年,肖钢主席曾经承认,2009-2012年,案件增幅年均14%,每年立案调查110件左右,能够顺利作出行政处罚的平均不超过60件,最终不了了之的超过一半。

为什么?就是违规成本太低,处罚太松,对股市的违法者,一定要罚他倾家荡产,永远不能进入证券市场。看谁还敢违规?酒驾过去就很多,交管部门加大了处罚力度,现在酒驾的“高晓松们”明显减少。

此外,就是提高对举报的奖励,目前,证监会对举报证券期货违规行为最高奖励30万元,依我看,重赏之下必有勇夫,应该奖励举报人最低为50万元,最高奖励为200万元;或者按罚没收入的30%给予奖励,这样才能形成积极的、全方位、无缝隙的全民监督的“摄像头”。

十、允许证监会官员炒股给证监会官员加工资

有一个笑话说:股市谁最有钱?当然是证监会官员了。为什么?因为不允许证监会官员炒股。

不会踢足球怎么能当足球教练呢?这是最起码的道理。现在证监会官员不允许炒股,对一些股市基本知识就不知道,制定政策就脱离实际,熔断机制就是最典型的例子。

让证监会官员炒股,有利于他们制定股市规则。但是要制定证监会官员买卖股票的细则,比如公开买卖什么股票、买卖的数量、买卖的时间等,防止内幕交易。

股民对证监会的意见很大,实际上证监会的工作人员非常辛苦,加班加点是常事。可是他们的待遇与工作量不匹配,还遭到不白之冤。

所以我认为应该大幅度提高证监会工作人员的待遇,这样有利于吸引高质量人才进入证监会,激发证监会在岗人员的积极性,安心工作,防止腐败。

十一、盼望中央国务院和证监会领导来证券营业部

中国证监会历届主席敢于到营业部与中小股民对话的就是郭树清一个人,他任职不到2年,就先后到过山西、杭州、广州、重庆、吉林、辽宁、江苏、上海,走进营业部,直接听取中小股民的建议。

可是其他证监会主席就没有来过证券部了解情况。

建议刘士余证监会主席起码一年到证券营业部调研两次,并将这种接地气的调研形成制度,长期贯彻下去。

我有点幻想的是:中央、国务院的领导经常去农村、工厂、学校、文化团体、军队、科研院所等地方调研,直接了解情况。每当社会发生危机时,如爆炸,水灾,雪灾、矿事故,交通事故、地震等,都能看到中央领导人的身影。

但是至今,没有一个中央、国务院的一把手和国家一级的领导来证券营业部看望为股市作出巨大贡献的股民。

十二、建立中小股东权益保护协会

现在有上市公司协会、证券业协会、基金协会等等,为什么就没有中小股东权益保护协会?建议成立完全由中小股民民主选举的、自治的中小股东权益保护协会,一方面配合管理层做好股市各个方面的工作,一方面增加中小股民的话语权,形成自我保护的另一个屏障。

十三、“摸着石头过河”:新政策新规定最好先行试点

比如“新股上市2次暂停、新股发行的市值配售先交款还是后交款”等等,应该先试试,省得后来朝令夕改很被动。

特别是2016年实行的熔断机制最为典型,实行了短命的4天就被迫取消了,股市和股民损失惨重,证监会也非常被动。如果事先在一个交易所或者一个板块试试熔断机制,再决定是否实施就会主动一些。

因此,以后不管什么政策、规定等等,应该在小范围试点,包括以后万一要“实行T+0、涨跌停制度改进”等等,先行试点再去粗取精,再决定是否全面推行实施。

您过去在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工作过,经济体制改革的试点就是“摸着石头过河”嘛。

提醒您:一定要警惕某些食洋不化、不炒股、不懂股市的所谓专家给您出馊点子,挖坑让您跳,如:熔断机制就是某些人挖坑让肖钢主席跳下去,结果肖钢最后背黑锅。所以您出台新政策,一定要集思广益,特别是听听长期在股市摸爬滚打的“老炮们”老股民的意见。

十四、坚决取消管理费旱涝保收的制度

基金管理费旱涝保收的制度,基民对此意见很大。基金管理费必须与基金业绩挂钩,应该取消基金管理费旱涝保收的制度。

十五、坚决打击媒体、黑嘴股评家的造谣行为

股市每一次暴跌,都与非法媒体、黑嘴股评家散布谣言有关系,舆论阵地,正规媒体不去占领,非法媒体就去占领,所以,正规的媒体一定要发挥强大的舆论力量,及时准确地传播股市信息,特别是在市场谣言初始阶段,证监会和沪深两所的官方微博应该在第一时间予以澄清。

当然,官方主流媒体也要敢于实话实说,不能报喜不报忧,爱吹不挨批,对于股市的弊端要敢于站出来揭露批判,忠言逆耳利于行,这才是对股市、对股民负责的行为。

对于股市的谣言、传言,中国证监会要及时出面澄清。对媒体的“虚假唱多,虚假唱空”,都应该坚决制止,不能只许虚假唱多,不允许实话实说的唱空。

比如黑嘴股评家怎么胡说八道大肆唱多“卖房子买股票、沪指冲高到1万点、2万点”,都不会有任何处罚。但是你要唱空说“沪指跌到2000点”,就会大难临头。2015年7月份,就不许唱空和做空,但是股市按照客观规律继续下跌,“不许唱空和做空”的作法,实际上是害了股民。

2015年9月1日,施行“史上最严”的新广告法,其中对明星虚假广告代言“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罚款”。赵忠祥、侯耀华、李金斗因忽悠消费者而首先中枪。

所以中国证监会必须规定,媒体、股评家不准用煽动性语言进行股评,如“卖房子买股票、中国股市黄金10年涨几万点”等。否则予以重罚并永久不得在媒体上进行股评。

对那些利用股评坐庄、拉抬打压操纵股价等违法违规行为,更要坚决予以打击、重罚,判刑。

中国证券业协会应该每季度,每半年、每一年发布“证券分析师股评质量测评”,对每一个机构和证券分析师的股评质量予以排名并公之于众。对屡次分析错误达到3次以上的,实行末位淘汰制,取消证券咨询机构和证券分析师的资格和证书,5年以内不得进行证券分析。

对那些吹嘘自己一夜暴富的股评家、私募基金操盘手或者某散户编故事欺骗股民的,沪深两所要查查他的交割单,是不是真的炒股获利了?沪深两所的电脑主机几分钟查询就一目了然了,然后予以揭露他的欺骗行为,防止股民上当受骗。对编故事忽悠的骗子,一定要重罚。

媒体在刊登这些炒股“暴富事迹”的,一定要核实,不能道听途说,或者给了版面费就刊登。因为媒体肩负引导责任的。如果媒体不核实就刊登,也要连带负有责任,犹如未经核实就刊登“股民自杀”谣言一样,要予以重罚。

广电总局曾经下发了《关于切实加强广播电视证券节目管理的通知》。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也有类似的的规定。

但是总体看,打击黑嘴股评落实得不理想,与中小股民要求的差距很大,建议成立一个专门监管股评家的“股评警察”,由中小股民担任,随时举报黑嘴股评,举报奖金为10万元到100万元不等,重赏之下必有勇夫,让黑嘴股评无处藏身。

十六、改革涨跌停制度

本着奖优罚劣的原则,增加业绩优良股票流动性,限制亏损股的流动性,改革目前的涨跌停和买卖制度,其如下:

1.绩优股股票的涨幅扩大至30%,跌幅缩小到5%;亏损股股票的涨幅为5%,跌幅扩大至30%;

2.买股票取消所有佣金等等费用,即费用为零;卖股票则加倍征收佣金费、印花税等等;

3.买股票不受任何限制,卖出股票不允许全部卖出,一天一次只允许卖出持仓股票额度的30%。

具体的涨跌停幅度、加倍征收佣金费和印花税、卖出股票额度的限制等数值,是我的初步设想,管理层可以根据情况,斟酌制定更客观的数值。

今天我作为您过去的同事,建愚言若干,仅供参考。(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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