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省属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经省政府官网对外公布。四川将采取先行试点、逐步推进的办法,推行省属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
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范围主要锁定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具体来说,对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的企业,国有资本保持独资或绝对控股;对涉及重大基础设施、重要矿产资源的企业及战略性新兴产业中的重要骨干企业,国有资本可以保持相对控股;对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的企业,国有资本有序进退、合理流动。
根据规定,省属国有企业新设立公司或新投资建设项目,除国家和省政府规定必须保持国有独资外,鼓励引入非国有资本。引入非国有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革,国有资本参股非公有制企业,以及各类社会资本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投资或参股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公共服务等领域项目,是拓展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主要途径。值得关注的是,规定提出允许员工持股。省属国有企业改制为混合所有制的,在程序合法、操作规范的前提下,允许企业员工采取增资扩股、出资新设或以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持股。其中,优先支持高新技术、转制科研院所等类型企业的经营管理层、核心技术人员和业务骨干以现金、技术、知识产权等多种方式入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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