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印发“十三五”市场监管规划(附全文)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7-01-24 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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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转型和体制完善的过程中,虽然市场监管取得突出成效,但市场秩序、市场环境还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主要是,假冒伪劣、虚假宣传、盗版侵权、价格违法行为和食品药品安全等问题多发,企业的主体责任意识不强,消费者维权难;市场竞争不充分与过度竞争并存,垄断现象与不正当竞争行为时有发生,尤其是行业垄断、地方保护、市场分割等问题比较突出;市场信用体系不健全,信用意识淡薄,各种失信行为比较普遍;行业协会、中介组织监督和约束作用发挥不够,公众监督比较缺乏,推进社会共治不足;行政审批仍较多,百姓投资创业的环节多、程序复杂,市场准入门槛较高;政府职能转变不到位,市场监管体制机制不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等。这些问题,影响着市场机制作用的发挥,影响着资源的优化配置,影响着我国经济的健康发展。

二、加强和改善市场监管的重要意义

在全球经济格局调整和竞争优势重塑的重要时期,在我国经济转型和体制完善的关键时期,加强和改善市场监管具有重要意义。

加强和改善市场监管,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迫切需要。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已经初步建立,但仍存在不少问题。主要是,市场秩序不规范,以不正当手段谋取经济利益的现象广泛存在;生产要素市场发展滞后,要素闲置和大量有效需求得不到满足并存;市场规则不统一,部门和地方保护主义大量存在;市场竞争不充分,阻碍优胜劣汰和结构调整;等等。这些问题不解决,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难以形成,迫切需要加强和改善市场监管,破除制约体制完善的各种障碍。

加强和改善市场监管,是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的迫切需要。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关键要按照市场化改革方向,深化行政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创新政府管理。政府要从发展的主体转为推动发展的主体,加强市场监管,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目前,市场监管的任务越来越重,要通过科学高效的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经济的繁荣发展,这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客观要求,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履行好政府职能的重要方向。

加强和改善市场监管,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迫切需要。落实好化解过剩产能、淘汰“僵尸企业”、培育新产业新动能等一系列任务,迫切需要加强和改善市场监管,充分发挥市场的力量。只有打击各种假冒伪劣、侵害企业权益行为,才能为诚信企业的发展腾出市场空间。只有促进优胜劣汰,形成“僵尸企业”退出机制,才能减少社会资源消耗,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只有鼓励竞争,形成有利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市场环境,才能为经济发展提供新活力。只有改革扭曲市场竞争的政策和制度安排,消除地方保护和行政垄断,才能充分发挥我国统一大市场的优势和潜力。

加强和改善市场监管,是适应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新趋势的迫切需要。以大数据、云计算等为代表的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促进了技术、资源、产业和市场的跨时空、跨领域融合,网络经济、分享经济、众创空间、线上线下互动等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颠覆了许多传统的生产经营模式和消费模式,对市场监管提出了新要求、新挑战。市场经济在繁荣发展,市场监管也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断探索市场监管新机制,才能更好地适应发展变化的需要。

总之,要深刻认识“十三五”时期我国市场监管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强化改革意识,增强创新精神,扩大开放视野,用现代理念引领市场监管,用现代科技武装市场监管,用现代监管方式推进市场监管,积极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符合时代要求的市场监管新模式,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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