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完善城乡防洪排水系统
贯彻海绵城市建设的相关要求,加强排涝河涌、水闸、泵站、排水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城区湖、湿地等大型生态节点建设,加快建设深隧排水系统东濠涌试验段工程,继续对中心城区重点易涝区域进行排水系统改造。健全农田水利建设新机制,强化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进一步开展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加强洪涝灾害易发、保护对象重要的“五小”水利工程建设,完善基层水利服务体系,提高农村地区防洪排涝能力,完善农林灌溉和防灾减灾设施。进一步提高城乡防洪排涝标准,到2020年,全面建成主要江河防洪(潮)减灾体系,中心城区防洪(潮)标准达到200年一遇,南沙区和番禺区的防洪(潮)标准达到100—200年一遇,主要中心镇和重要堤围的防洪标准达到50—100年一遇;中心城区排水标准提高到5—10年一遇;重点小流域得到治理,中小河流可防御20年一遇洪水;农田及生态保护区排涝标准达到10年一遇24小时暴雨不成灾。
三、加快城乡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推进污泥干化减量设施建设,实现污泥处置的减量化、稳定化、无害化和资源化,提高全市污泥处理能力和水平。提升完善城镇污水收集系统,加速完善已建成设施配套管网,积极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新、扩建工程,加快建成一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推动城乡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100%覆盖。整体提升城乡污水处理设施的统一管理水平,提高城乡污水处理率。到2020年,实现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95%以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70%。
四、推进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推进城乡垃圾处理服务一体化。加快建成一批大型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积极建设一批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设施,着力提升城乡生活垃圾全过程资源化利用水平。完成卫生处理中心、无害化处理中心相关处理设施改造,加快萝岗福山循环经济园新建动物尸骸、粪便粪渣处理项目及其他储备项目建设落地,积极推动14类后备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完善循环经济产业园规划,加快建设垃圾综合处理产业园区。到2020年,实现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