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深化城乡统筹综合改革,增强发展内生动力
破解“三农”难题,必须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坚持不懈推进体制机制创新,着力破除城乡二元结构体制障碍,激发农民创新创业活力,释放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加快推动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构建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深化“村改居”管理体制综合改革,增强农村发展内生动力。
第一节构建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
一、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落实农村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完善“三权分置”办法。加快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到2020年基本完成土地等农村集体资源性资产确权登记颁证、经营性资产折股量化到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健全非经营性资产集体统一运营管理机制。积极开展农民股份合作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落实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的占有权和收益权,探索有偿退出权和继承权。完善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监管平台,探索实施社会中介代理财务管理,建立农村财务监管平台。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三资”清理核实工作。将农房等集体建设用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纳入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的工作范围,实现统一调查、统一确权登记、统一发证。
二、加快建立规范的土地交易市场
加强农村土地产权交易,遵循阳光交易规则,做好风险防范,保障农民的最大利益,加强农村土地产权交易的制度创新。建立健全城乡一体化的土地交易平台,土地交易在全市统一的土地市场平台上公开发布信息并进行交易。健全城乡土地规划统一、交易平台统一、管理统一的竞争有序的建设用地市场体系,探索宅基地的有偿使用,有条件的村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可以由村民委员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向申请建房农民收取宅基地有偿使用费,宅基地使用费实行专款专用,主要用于本村的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建立健全宅基地退出和激励机制,鼓励有条件的村建农民公寓,腾退宅基地的村民可以按宅基地基底面积折算成股份,参与村经济发展用地经营收益分红。
三、推动土地承包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
实现土地承包权和经营权分置并行,完善农村土地经营权向规模经营主体流转财政激励机制。制定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具体办法,推进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依法流转。运用市场化手段配置土地整治节余用地指标,制定流转土地整治节余用地指标的流转政策和配套政策。建立健全农村产权流转市场体系,探索农民以土地作为资本直接参与工业化和城镇化,合理分享土地增值收益,探索制定土地出让收益投向农村农业的规定办法,确定农村土地出让收益投向农村农业的最低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