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健全多样化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一、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加快形成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为骨干,其他组织形式为补充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盘活农村土地资源,鼓励农民以土地(水面)承包经营权、林权、农机具所有权等入股设立合作社,加强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建设,支持合作社提供生产补给和发展农产品加工、储运、流通、直供直销等综合服务。引导农业龙头企业重点发展农产品加工流通、现代物流、电子商务和农业社会化服务,带动农户和农民合作社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支持家庭农场和专业大户发展,积极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改革,制定信贷资金支持现代农业的具体办法,创新扶持龙头企业成立融资合作社、鼓励龙头企业内部员工参股等方式,帮助农业发展解决融资难瓶颈。到2020年,力争新增上市龙头企业3—5家,建成国家或省级现代农业园区2—3个,市级以上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达到70家以上。
二、培育新型职业农民
完善职业农民教育培训体系,扩大中等职业教育新型职业农民培养试点,定向培养职业农民。依托高等教育、中等职业教育等资源,组织农民通过“半农半读”等方式就地就近接受职业教育与培训。引导农村青年、返乡农民工、农技推广人员、农村大中专毕业生和退役军人等加入职业农民队伍。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育行动,生产经营型按专业、专业技能型按工种、专业服务型按岗位实施分类培训。加强涉农专业全日制学历教育,支持农业院校办好涉农专业。制定和落实新型职业农民扶持政策,包括土地流转、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业补贴、社会保障等,将新增的强农惠农政策向新型职业农民倾斜,落实教育培训经费,争取农科职业教育资助政策等。从2016年起每年培育新型职业农民1800人,力争到2020年累计培育新型职业农民超过9000人。
三、培育农业社会化服务综合体
因地制宜整合公益性和经营性农业社会化服务资源,建立集生产资料供应、农业技术推广、农机服务、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电子商务、金融服务于一体的综合性农业社会化服务站点,引入供销合作社、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农业专业协会、农业经纪人、邮政服务等进驻站点,面向家庭适度规模经营和新农村建设,发挥综合服务作用。依托农村产权流转管理服务平台,提供代耕、代种、代管、代收、加工、仓储、运输、销售等系列服务。实施农业社会化服务支撑工程,扩大政府购买农业公益性服务机制创新试点。加强气象为农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农业防灾减灾能力。
第二节完善农业科技支撑体系
一、加快农业科技创新步伐
加大农业品种、知识、技术更新力度,创新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和推广机制,完善农业科技协同创新机制,整合优化农业科技资源,建设现代农业科技创新中心,实施农业科技创新重点专项和工程,重点突破生物育种、农机装备、智能农业、生态环保等领域关键技术。加快开发智能精准农业、设施农业、节水农业装备,推进农机化向信息化智能化发展。推动产学研、农科教紧密结合,加强农业转基因技术研发和监管,支持特色农产品企业技术创新,培育开发高新科技农产品和绿色农产品,构建农业科技创新平台和示范基地。加大农业物联网建设,扶持建设2—3个农业物联网示范基地,试点开展农业机械化社会化综合服务。大力推行农业标准化建设,积极探索高效生态循环农业生产模式,健全从农田到餐桌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全过程监督体系。深化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加强农业知识产权保护,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鼓励支持科技特派员深入一线创新创业。发挥农业专业技术协会的作用,深化现代农业示范区、农业科技园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