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十三五”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印发(附全文)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7-03-23 1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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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实施人才工程,强化智力支撑。

加强高层次人才及团队引进。落实人才强省战略和省委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实施更具竞争力的引才政策,完善“领军人才+创新团队”的人才引进模式,吸引海内外高层次和高技能人才带领团队来鲁创新创业。完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引进绿色通道,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领域,大力培养引进科技领军人才、创新团队及金融、管理等相关专业产业高端人才。对接“千人计划”“万人计划”,实施泰山学者、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工程、“外专双百计划”,支持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引进海外高层次创新人才和团队。

加大复合型人才紧缺人才培养。健全产学研用协同育人机制,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单位共建人才培养基地,开展复合型人才高端研修培训和定向联合培养。培育和传承新时代工匠精神,健全企业、行业领域首席技师制度,重点打造山东省“金蓝领”培训品牌,不断提高技术技能人才经济待遇和社会地位。推动高等学校开展跨院系、跨学科、跨专业人才培养,动态调整高校学科专业设置,适当扩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专业招生比例。

充分激发人才创新活力。构建符合各类人才和岗位特点的评价体系,完善人才分类评价标准和办法。落实科技成果使用权、处置权、收益权“三权”下放实施细则,提高科研人员成果转化收益比例,强化对科研人员的股权激励和绩效激励。推动急需紧缺人才薪酬体系改革,推行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年薪制、协议工资制和项目工资制等多种分配方式,构建灵活的薪酬激励体系。

(六)加强组织管理,推动规划实施。

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相关部门组成的山东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部门协调推进机制,拟定发展战略和目标任务,研究制定发展规划和政策,协调产业布局及产业发展重大问题。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配合,做好协调、调度和推进工作。各市也要建立完善相关机制,明确任务分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营造更优的发展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探索建立适应新技术、新产业、新模式、新业态的审慎监管方式,积极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严格执行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制度,完善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简化项目办理程序。强化要素供给,在用地、用电、用水等方面给予优先优惠支持,重点项目生产用电可按直供电价格执行。

完善统计监督评价考核体系。建立及时准确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统计指标体系和统计监督监测制度,合理界定统计范围,明确重点行业、企业、产品等。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工作的考核力度,把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情况纳入考核指标体系,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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