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市场监管现代化“十三五”规划》印发(全文)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7-04-09 1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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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形势。

“十三五”时期,我市市场监管工作仍面临不少问题和挑战。从整体上看,我市市场秩序仍不够规范,假冒伪劣、侵犯知识产权现象还有存在;市场机制仍不够健全,信用监管体系尚不完善,信用缺失现象依然存在;市场竞争不充分,民间投资壁垒、行业垄断仍有发生,市场要素流动不充分,规范有序、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尚未完全形成。从市场监管具体工作来看,重审批、轻管理,重事前干预、轻事中事后监管的传统观念仍然存在;部门职责交叉、多头执法、标准不一、信息封闭的痼疾亟待解决;信用监管、风险监管、大数据监管等新兴手段有待加强;改革配套制度、社会监督机制有待完善。同时,网络经济发展、新产业新业态层出不穷,对市场监管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

当前,我市正处于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以更好质量更高水平进入珠三角第二梯队、建设绿色化现代山水城市的关键时期,加强市场监管、推动市场监管现代化大有可为。经济发展新常态下的转型攻坚和信用经济的不断发展,对推动市场监管现代化提出了客观要求;全面加强依法行政、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大力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为促进市场监管现代化创造了良好条件;《广东省市场监管条例》的颁布实施,为推进市场监管现代化奠定了法治基础;我市长期以来形成的市场环境优势特别是近年来开展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市场监管体系建设,为推动市场监管现代化奠定了坚实基础。面对新形势,把市场发展环境中的机遇和挑战转变为促进改革发展的动力,推动以先进的市场监管理念、科学的市场监管方式方法、规范的市场监管体制机制和成熟的市场规则为特征的市场监管现代化,成为“十三五”时期的重要任务之一。

二、思路与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确立现代市场监管理念,准确把握现代市场监管核心要义,以全面深化改革为统领,以推进依法监管为基础,以实施信用监管为重点,以信息化技术为手段,以社会多元共治为支撑,积极探索符合惠州市情、具有惠州特色的市场监管新模式,为全市提升市场监管现代化水平强化规划引领和制度保障,努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二)基本原则。

——规范公正,依法监管。推进市场监管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标准化,坚持依法依规实施公平公正监管,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市场监管职责,构建与改革相适应的市场监管现代化制度体系。

——放管结合,高效监管。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要求,实行简约高效的监管方式,消除不必要的管制,减轻企业负担,减少社会成本。围绕鼓励创新、促进创业,实行包容式监管,改革传统监管模式,推动创新经济繁荣发展。

——不断创新,科学监管。充分发挥新科技在市场监管中的作用,运用大数据等推动监管创新,打造市场监管信息平台,依托互联网和大数据实现智慧监管,推动“互联网+监管”,提高监管现代化水平。

——明权定责,协同监管。坚持权责法定、依法行政,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进一步厘清监管职责,健全监管制度,推进综合执法,整合监管资源,加强监管互动,形成监管合力。

——社会共治,信用监管。加强社会监督,强化行业自律,构建市场主体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社会共治格局。推进信用信息共享、监管互动,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监管制度。

(三)工作目标。

——监管机制科学高效。到2017年底,监管职责全面厘清,监管力量重心下移,监管资源配置合理,执法职能相对集中,综合执法改革有序推进;市场监管统筹协调机制完善,跨部门跨层级联动执法响应机制健全,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模式全面建立。

——监管方式规范先进。到2017年底,统一的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基本健全,市场监管标准和规范基本完善,以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的新型监管方式全面推行。

——监管格局多元共治。到2018年底,行业自律作用充分发挥,企业守法意识明显增强,社会公众、舆论监督作用凸显,以政府监管为主导、市场自律为基础、社会共治为保障的多元化市场监管新格局基本完善。

——市场环境竞争有序。到2020年底,市场准入更加便捷,市场竞争充分有效,市场行为规范有序,制度体系较为完备,信用体系基本建立,消费环境明显改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基本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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