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健康保险可抵个税:哪些保险产品使用这个政策?(附个税优惠型健康保险产品指引)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7-06-19 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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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其他费用

指被保险人在住院期间发生的除药品费、手术费及床位费及膳食费以外的以下费用:

(1)化验费、检查费;

(2)输氧费;

(3)病室治疗费、诊疗费、冷暖气费用、医生诊查费、护理费;

(4)本地救护车费;

(5)注射费;

(6)物理治疗费;

(7)包扎科、普通外科夹板及石膏整形费用

(8)材料费:指在住院以及门急诊就医期间医生或者护士在为被保险人进行的各种治疗中所使用的医疗器材和医用材料。

13.门诊

指被保险人确因临床需要,正式办理挂号手续,并确实在医疗机构的门诊部接受治疗的行为过程,但不包括休养、疗养、身体检查和健康护理等非治疗性行为。

附表:保险金额表及保险金给付比例表

1、保险金额表:

产品形态一和产品形态三单位:人民币元

投保人群 医疗保险责任 首次投保时未罹患既往症的 首次投保时已经罹患既往症的
一、单个保单年度内医疗费用保险金额 200,000 40,000
(一)住院及前后门诊医疗费用保险金 200,000 40,000
其中:单一材料费用 30,000 5,000
(二)特定门诊治疗费用保险金 20,000 5,000
(三)慢性病门诊治疗费用保险金 3,000 1,000
二、保证续保期间内累计医疗费用赔付限额 800,000 150,000

产品形态二单位:人民币元

投保人群 医疗保险责任 首次投保时未罹患既往症的 首次投保时已经罹患既往症的
一、单个保单年度内医疗费用保险金额 200,000 40,000
(一)住院及前后门诊医疗费用保险金 200,000 40,000
其中:单一材料费用 30,000 5,000
(二)特定门诊治疗费用保险金 20,000 5,000
二、保证续保期间内累计医疗费用赔付限额 800,000 150,000

2、保险金给付比例表(仅适用于产品形态一和产品形态二,不适用产品形态三):

保险金给付比例表
费用范围 医疗保险责任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内的费用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外的费用
(一)住院及前后门诊医疗费用保险金 100% 80%
(二)特定门诊治疗费用保险金 100% 80%
(三)慢性病门诊治疗费用保险金(不适用于产品形态二) 100% 80%

注:若保险公司实际赔付的金额低于合同约定范围内被保险人医疗费用的90%,保险公司应向被保险人自动补齐相关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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