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构建重大创新平台。
1.打造区域性创新平台。加快天府新区、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绵阳科技城、攀西战略资源创新开发试验区、成都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等区域性创新平台建设,推进投资贸易、产业创新、监管服务、协同开放等方面改革创新。到2020年,力争成都高新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实现总产值10000亿元,聚集科技企业10000家,发明专利授权累计超过11000件;绵阳科技城实现军民融合产业产值3300亿元,研发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6.8%,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工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60%。支持省级高新区升级为国家级高新区,打造各具特色的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到2020年,力争国家和省级高新区达到28家。(责任单位: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加强创新合作载体建设。支持建设中法成都生态园、中德(蒲江)中小企业合作园、川捷中小企业产业园、东盟国际产业园等创新合作园区,打造具有示范效应和国际影响力的合作发展平台。加快推进成都欧盟项目创新中心、四川大学—多伦多大学国际聚合物发泡研究中心等开放创新平台建设,推进四川新能源汽车产业技术创新联盟与匈牙利汽车联盟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充分发挥西博会、绵阳科博会、海科会等重大平台作用,加强科技创新合作与交流。加强“9+2”泛珠三角区域、长江经济带、川浙、川渝等跨区域科技合作。(责任单位: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教育厅、商务厅、省外事侨务办、省国防科工办)
3.加快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围绕国家和我省优势重点特色产业发展、民生重大需求和创新领域,积极争取筹建和参与核技术应用、空天、网络空间安全、深地科学、轨道交通等领域的重大科技创新基地建设,争取新创建1—2个国家级重点实验室,新认定30个四川省重点实验室、150个省级工程实验室、20个省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加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争取新建5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60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加快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搭建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平台,建立专业化、网络化的科研设施与仪器服务机构群。支持地方种质资源库、实验材料和生物标本资源库等建设。加强公共检测技术平台建设。加快建设转化医学研究设施、高海拔宇宙线观测站、大型低速风洞等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聚集制造业创新发展的重大共性需求,力争创建1家以上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建成10家左右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责任单位: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教育厅、省国防科工办)
(六)加强创新创业人才队伍建设。
1.加强创新型人才培养。推进高等教育培养模式改革,实施高校教学质量提升计划,加快推动部分省属普通高校向培养应用型人才转变。推行开放式校企联合培养模式,以订单式、现代学徒制等方式培养技能型产业工人和高技能人才。推进高等职业教育集团建设,鼓励社会资金投资兴办职业教育机构。实施创新型企业家培养计划,以经营型、科技型、成长型企业家为重点,加快培养一支创新型企业家队伍。实施科技人才培养计划,依托重大科研和工程项目、重点学科和科研基地、国际学术交流和合作项目,培养造就一大批高端产业发展的紧缺人才。加大青年拔尖人才培育,稳步扩大博士后设站规模。到2020年,支持培养中青年科技创新人才800名、科技创新创业苗子1000名,培育青年科技创新研究团队100个。(责任单位: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2.加强创新人才引进。着力引进带着项目、技术的创新人才和创新团队来川从事科研和教学。建立海外高层次人才特聘专家制度,搭建引进省外、国(境)外人才和智力资源信息共享平台。支持国有企业采取高薪聘用、股权激励、特聘顾问等方式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团队和职业经理人。探索开展技术移民、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和在川外国留学生毕业后直接留川就业等试点。到2020年,支持引进1000名高端人才和100个顶尖创新创业团队,吸引10000名留学归国人员,柔性引进急需领域的外籍专家。(责任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教育厅、科技厅、财政厅、省外事侨务办、省科协)
3.健全创新人才发展机制。探索建立人才分类评价体系,对从事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开发和基础研究的人员分类制定评价标准,完善评价标准和方式。鼓励各地加大对优秀人才的奖励力度,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设立科技类奖励。完善创新型人才流动机制,在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推行科技人员兼职取酬、保留身份离岗转化科技成果和离岗领办创办科技型企业。允许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设立一定比例的流动岗位,吸引有创新实践的企业家和企业科技人才兼职。积极推进建立“人才特区”,以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绵阳科技城、德阳重大装备科技产业化基地、攀西战略资源创新开发试验区等为重点,分层分类建设一批人才优先发展试验区。(责任单位: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