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完善创业投资行业自律和服务体系
(一)健全创业投资服务体系。鼓励会计、征信、信息、托管、法律、咨询、教育培训等与创业投资相关的各类中介服务体系发展,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鼓励与创业投资相关的中介服务机构参与创业投资活动,并提供先进技术、信息资源、市场预测、项目评估等专业化服务,完善健全创业投资服务体系。(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甘肃证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创业投资人才培养与队伍建设。通过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群团组织、创业投资企业、创业投资管理企业、天使投资人等主体,以设立培训基地等多种方式加强创业投资专业人才培养,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在我省从事创业投资,提高创业投资的精准度。(省人社厅、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创业投资行业自律。支持成立区域性创业投资行业协会组织,搭建创业投资行业协会交流服务平台。充分发挥区域性创业投资行业协会在行业自律管理和政府与市场沟通中的积极作用,协助政府主管部门做好行业管理相关工作。加强创业投资行业协会在政策对接、会员服务、信息咨询、数据统计、行业发展报告、人才培养、国际交流合作等方面的能力建设,支持行业协会推动创业投资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和社会责任建设,维护有利于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良好市场秩序。(省民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甘肃证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加强对创业投资工作的统筹协调
省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促进创业投资发展的政策协调,建立部门之间、部门与地区之间政策协调联动机制和相关政府部门促进创业投资行业发展的信息共享机制。各地、各部门要把促进创业投资持续健康发展作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的一项重要举措,按照职责分工抓紧制定相关配套措施,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政策及时落实到位,推动甘肃经济迈上新台阶。(省发展改革委、甘肃证监局、各市州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甘肃省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