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商情报网讯:日前,安徽省政府下发了《关于推进工程建设管理改革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意见指出到2020年,建筑业行政许可、工程建设组织模式、工程建造方式、建筑劳务用工机制等改革取得重要进展,监管体制更加健全,市场活力明显增强,建筑品质显著提升,建筑业外向度进一步提高,全省建筑业增加值达2300亿元,年产值超过100亿元的建筑业企业达12家、超过50亿元的企业达30家,以作业为主的专业企业蓬勃发展。具体情况如下: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工程建设管理改革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管理改革,加快发展步伐,推动我省向建筑业大省强省迈进,经省政府同意,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强化精品意识,加快改革创新,推进建筑业转型升级,壮大建筑业规模,提升质量安全水平,增强核心竞争力,打造“安徽建造”品牌,建设建筑业大省强省,为建设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安徽提供有力支撑。
(二)总体目标。到2020年,建筑业行政许可、工程建设组织模式、工程建造方式、建筑劳务用工机制等改革取得重要进展,监管体制更加健全,市场活力明显增强,建筑品质显著提升,建筑业外向度进一步提高,全省建筑业增加值达2300亿元,年产值超过100亿元的建筑业企业达12家、超过50亿元的企业达30家,以作业为主的专业企业蓬勃发展。
二、深化简政放权改革
(三)优化资质资格管理。已取得施工总承包类别中任意1项特级和2项一级资质的企业,可直接申请省级权限内的其他专业承包工程一级和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对装配式建筑生产企业,经考核满足生产基本条件、具有一定装配施工能力,其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业绩的,可直接申请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对具有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建筑业企业,可直接许可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对从事境外承包工程的建筑业企业,在申请建筑、市政、交通、水利、通信等施工二级资质时,给予政策支持。对具有相关专业技术能力、信用良好、能够提供足额担保的建筑业企业,可按规定承接资质类别内上一等级资质一定范围的工程,具体规定由省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制定。完善注册执业资格考试办法,对长期从事工程技术、管理的人员,可突出实践能力和专业知识考核,适当减免考试科目。全面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依托大数据,实行建筑业企业资质、人员执业资格注册“智慧审批”,推进资质资格证书电子化。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企业人员执业资格和项目管理,发挥社会信用、工程担保、保险等市场机制的作用。(牵头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配合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公安厅、省通信管理局等)
(四)推行建设项目“一站式”服务。整合工程建设审批事项,实行“一口受理、并联办理、证书自助打印”,加快实现“最多跑一次”。推进安徽省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应用,力争在2018年上半年实现工程建设项目网上办事全覆盖。严格实行中介服务清单制度,建立健全市场有序竞争、企业自主选择、中介规范服务、政府有效监管的建设项目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体系。(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编办、省政务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配合单位: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法制办、省工商局等)
(五)完善招标投标制度。将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纳入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依法公开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的审批(核准)信息、招标投标过程信息、履约及其变更信息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推进“互联网+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实现对市场交易主体和投标等信息共享,强化对招标投标行为、评标行为和标后的在线监管。加快实现电子化招投标,推行网上异地评标。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通过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方式确定供应商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符合相应条件的,应当核发施工许可证。民间投资的房屋建筑工程,允许建设单位自主确定发包方式。在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支持对地方就业和经济发展贡献大、具有良好信用、能够提供足额担保,且专业技术人员具有相关工程业绩的企业参与相应项目建设。改革以价格为决定因素的招标和采购管理模式,实施技术、质量、服务、品牌、价格、信用等多种因素的综合评价,实现由“拼价格”向“拼质量”转变。提倡“优质优价、优质优先”,建设单位可在招标文件和工程合同中约定优质优价奖励条款。(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配合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公安厅、省通信管理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