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部委《关于全力做好2018年春运工作的意见》(附全文)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8-01-08 1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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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提前采取措施,提高应急保畅能力

(十八)做好应急预案等准备工作。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底线思维,制定并细化完善恶劣天气、设备故障、客流激增、延误晚点等各类应急预案。各有关交通运输企业要完善预案,并做好与部门应急预案的衔接。要加强预案的风险评估、培训演练、监督检查,确保预案可执行、有成效。要在易积雪结冰路段和事故多发路段,提前备好备足应急物资和铲冰除雪、应急救援的设备,组织好应急队伍。有条件的省区市可以建立统一的应急物资储备和调度机制,提高调配效率。公安和交通运输部门要建立恶劣天气应急联合指挥机制和路警联动处置机制,共同协调做好恶劣天气道路交通应急管理工作。

(十九)提前采取保畅疏堵措施。要对干线公路进行全面梳理,明确易堵、易发生事故的路段和节点,有针对性地制定治理方案和分流绕行预案。要合理安排干线公路养护施工作业计划,尽量避免节日期间进行养护作业,提前对路况不良路段进行养护,按照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做好标志标线的维护工作。要在客流高峰时段加强对重点路段的巡逻,严格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快速处理轻微交通事故。要加强路网运行监测,增加值班力量,坚持24小时应急值守,做好通行服务信息采集和发布,及时报送公路阻断等信息。对有车辆滞留和拥堵苗头的路段要早发现、早提示、早处置。一旦因恶劣天气、交通事故、车流量大等原因发生大面积拥堵,要及时组织开展清障救援、铲冰除雪等工作,保障道路通行条件,同时加强车辆分流疏导,尽快恢复交通秩序。

六、加强信用建设,大力倡导文明出行

(二十)全面加强信用记录。公安、交通运输部门要对因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刑事处罚的道路、水路客运经营主体和驾驶人建立记录。铁路运输企业要依据《铁路旅客信用记录管理办法(试行)》,对查处的具有倒卖车票、制贩假票、持伪造或过期无效车票乘车等失信行为的当事人建立记录。民航部门要推动航空公司和机场,依据《民航旅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办法(试行)》,对具有严重扰乱航空运输秩序或根据法律法规应予以处罚行为的当事人建立记录。各类信用记录要及时推送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二十一)开展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专项治理。各地对无失信记录的客运企业,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实施“容缺受理”等便利服务措施。对春运工作中受到省部级及以上表彰或通报表扬的单位和个人、本年度服务春运100小时以上的志愿者,根据《关于总结春运信用建设经验持续优化春运服务的意见》和《关于实施优秀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加快推进青年信用体系建设的行动计划》实施联合激励。春运期间,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等部门将联合开展交通出行领域严重失信问题专项治理,通过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梳理形成严重失信企业名单,通报各省区市。各地要对本地失信企业下达专项治理通知书,限期整改到位。未按期整改到位的失信企业,将被列入交通出行领域“黑名单”,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向社会公布,同时实施联合惩戒。

(二十二)积极发挥社会力量。鼓励广大旅客通过手机移动端APP登录“诚信春运公众监督平台”,主动监督身边的违法违规和不文明行为,点赞好人好事和优良服务,形成全社会监督的信用环境。鼓励社会信用服务机构、互联网企业、研究机构等,依法依规搜集整理交通出行领域各类市场主体的信用信息,编制春运信用报告。

(二十三)着力加强诚信宣传。要大力开展诚信服务和文明出行宣传,号召广大旅客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做文明春运的守护者。要广泛宣传报道受到褒扬的春运服务人员和文明行为,进一步弘扬诚信精神;曝光造成恶劣影响的失信和不文明行为,以及因严重失信而受到联合惩戒的典型案例,进一步增强信用威慑力,推动形成讲文明、守诚信的春运环境,在全社会营造诚实守信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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