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全文)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8-02-23 1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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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商情报网讯:近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为推进学校安全长效机制建设,将安全教育与生命教育、法治教育、德育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有机融合,全面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完善学校安全标准体系和认证制度,建立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专业服务机制等目标提出了意见,其详细内容如下: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川办发〔2018〕12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7〕35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省中小学幼儿园(以下统称学校)安全工作,保障学生和幼儿(以下统称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扎实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综合改革,建立科学系统、切实有效的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体系,为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提供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统筹协调、综合施策。将学校安全作为公共安全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配合,充分发挥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各方面作用,运用法律、行政、社会服务、市场机制等各种方式,综合施策、形成合力。

坚持以人为本、全面防控。将学生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作为办学治校评估考核的重要指标,科学统筹、系统分析,全面防控。

坚持依法治理、立足长效。将学校安全风险防控纳入法治框架,依法依规明确各方主体权利、义务与职责。强化制度建设,形成长效机制。

坚持分类应对、突出重点。将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校园安全热点、难点问题作为防控重点,根据不同区域、地方以及不同层次类型学校的实际,区分风险类型和特点,实施分类分级监管,因地制宜、科学应对。

(三)工作目标。着力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学系统、全面规范、职责明确的学校安全风险预防、管控与处置体系,不断增强师生安全素养,切实保障师生人身安全,确保校园平安有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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