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加强天然气供应保障能力。多渠道拓展天然气气源,积极协调争取我省天然气指标,力争2018年我省管道天然气供应保障能力达到120亿立方米以上。正式启动鄂尔多斯—安平—沧州输气管道濮阳支线建设,积极争取西气东输三线中段、新疆煤制天然气外输管道(新粤浙管线)河南段开工建设。加快中俄东线天然气、海上LNG(液化天然气)入豫通道可行性研究,争取纳入国家规划。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
8.谋划外电入豫通道。根据电力市场需求变化情况,统筹当前和长远,综合比选新疆、青海、四川等能源基地外送电力的经济性、可靠性和安全性,积极研究外电入豫通道建设方案,加快构建全省多通道、多方向输电格局。2018年,力争全年实现外电入豫450亿千瓦时。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电力公司,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
(二)着力优化区域产业结构。逐步优化冶金、建材等重污染企业产业布局,持续强化“散乱污”企业管控,在郑州市率先开展城区煤电机组清零试点,切实减少结构性污染对大气环境质量的影响。
9.有序推进城市规划区工业企业搬迁改造。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要按照城市功能分区,结合城市规划调整,对城市规划区内现有工业企业进行摸底排查,2018年8月底前,制定规划区内冶金、建材等重污染企业搬迁计划。搬迁计划要明确城市规划区工业退城搬迁的范围、方向、时序和方式,有效解决工业围城问题。对能耗高、排放大的钢铁、水泥等企业,实施重组、转型,推动企业整体或部分重污染工序向有资源优势、环境容量允许的地区转移或退城进园,实现装备升级、产品上档、节能环保上水平;对环境影响小,能够达到清洁生产、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要求的其他企业,鼓励其转型发展或就地转移;对不符合产业政策要求的落后产能和“僵尸企业”,以及环境风险、安全隐患突出而又无法搬迁或转型企业,实施关停。
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环保厅、国土资源厅、安全监管局、省政府国资委,郑州市、开封市、安阳市、鹤壁市、新乡市、焦作市、濮阳市政府
10.加快关停落后煤电机组。落实《河南省煤电行业淘汰落后产能专项行动方案(2018—2020年)》,2018年10月底前,关停17台共100万千瓦落后煤电机组。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电力公司,相关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
11.严控“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在2017年整改取缔83040家“散乱污”企业的基础上,建立省、市、县、乡四级联动监管机制,紧盯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设备,充分发挥乡镇(街道)、村(社区)网格员作用,加强企业环境监管和巡查检查,确保“散乱污”企业不出现“死灰复燃”。凡被各级督导检查核查发现“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的,一律实施环保问责。
责任单位:省环保厅、工业和信息化委、国土资源厅、商务厅、工商局,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
12.实施郑州市规划区“煤电机组清零行动”。2018年5月底前,郑州市政府要组织制定城市规划区煤电结构优化方案,明确中心城区30万千瓦及以下的燃煤机组关停或改为燃气机组的具体时间和路线,并组织实施。
责任单位:郑州市政府,省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环保厅、电力公司
(三)逐步改善交通运输结构。大力提高火车运输和多式联运比例,全面完成车用油品质量升级,加快老旧车淘汰,加强在用机动车监控监管,实施重型车辆油品质量抽检抽测,大力推广电动汽车,优化重型车辆绕城行驶,大幅减少机动车污染排放。
13.大力发展铁路货运和多式联运。对既有铁路线路进行扩能改造、设备升级,加快整合郑州、安阳等区域内钢铁、煤炭企业所辖的铁路资源,提高铁路资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铁路运输量,形成辐射资源腹地、服务工业园区的区域地方铁路网。组织实施“多式联运+”工程,完善省内铁路站与物流园区、集装箱中心站、重点企业的无缝衔接,进一步提高跨运输方式资源整合能力,到2018年年底,完成3个国家级和10个省级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建设,多式联运吞吐量力争完成10万标箱。
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发展改革委、公安厅、商务厅、郑州铁路局,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