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能源重大工程
(一)非化石能源可持续发展工程
水电。积极推进已开工水电项目建设,年内计划新增装机规模约600万千瓦。扎实推进具备条件项目的核准建设,年内计划开工建设金沙江拉哇等水电站。
核电。积极推进已开工核电项目建设,年内计划建成三门1号、海阳1号、台山1号、田湾3号和阳江5号机组,合计新增核电装机约600万千瓦。积极推进具备条件项目的核准建设,年内计划开工6~8台机组。扎实推进一批厂址条件成熟、公众基础好的沿海核电项目前期论证工作。
风电。稳步推进风电项目建设,年内计划安排新开工建设规模约2500万千瓦,新增装机规模约2000万千瓦。扎实推进部分地区风电项目前期工作,项目规模约2000万千瓦。积极稳妥推动海上风电建设,探索推进上海深远海域海上风电示范工程建设,加快推动分散式风电发展。
太阳能。稳妥推进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规范促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发展。有序推进太阳能热发电示范项目建设,年内计划建成中广核德令哈、首航节能敦煌等示范项目,装机容量约20万千瓦。
生物质发电。年内计划建成生物质发电装机规模约150万千瓦。
(二)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开发利用工程
煤炭。严格落实煤炭产能减量置换政策,积极发展先进产能,以神东、陕北、黄陇、新疆等大型煤炭基地为重点,有序核准建设一批大型现代化煤矿。
煤电。全年煤电投产规模较2017年更进一步减少,淘汰高污染、高能耗的煤电机组约400万千瓦。继续深入推进煤电机组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提速扩围工作,2018年完成中部地区具备条件煤电机组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推进西部地区煤电机组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促进煤电清洁高效发展。
煤炭深加工。扎实推进已开工示范项目建设,年内计划建成山西潞安高硫煤清洁利用油化电热一体化示范项目。有序推进具备条件项目的核准建设,年内计划开工建设伊泰伊犁100万吨/年煤制油示范项目、北控京泰40亿标准立方米/年煤制天然气示范项目。做好神华煤直接液化示范项目第二、三条生产线和陕西未来榆林煤间接液化一期后续项目前期工作。
(三)电力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跨省跨区输电通道。年内计划建成内蒙古上海庙—山东临沂±800千伏特高压直流、新疆准东—华东皖南±1100千伏特高压直流等输电通道,新增输电能力2200万千瓦。扎实推进具备条件项目的核准建设,年内力争开工建设张北柔性直流试验示范工程、乌东德送电广东广西柔性直流、四川水电外送第四回直流等输电通道。扎实推进陕西、青海、新疆、陇彬、白鹤滩水电、金沙江上游水电电力外送输电通道,以及闽粤联网工程前期论证。
电网。进一步加强电网主干网架,年内计划新增500千伏及以上变电容量(含换流容量)1.7亿千伏安,输电线路2.2万公里。
(四)电力系统补短板工程
抽水蓄能电站。积极推进已开工项目建设,年内计划建成投产广东深圳、海南琼中等抽水蓄能电站,扎实推进具备条件项目的核准建设。
储能。积极推进已开工项目建设,年内计划建成大连100MW/400MWh液流电池储能调峰电站、辽宁绥中电厂24MW/12MWh火电机组联合调频储能、大连30MW/120MWh网源友好型风电场储能、江苏金坛压缩空气储能等项目。研究推进100MW压缩空气储能电站和100MW锂离子电池储能电站等项目前期工作。
(五)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工程
天然气生产。多措并举做好天然气稳供增供,全力稳定进口气源,优化国内油气企业投资安排,加快常规、非常规气上产步伐。
天然气管网。推进天然气管网互联互通,打通“南气北上”等反输和调运瓶颈,消除增量气源的入网瓶颈,加强气源间互供互保。推进中石油中缅管道与中石化广西LNG接收站外输气管道、舟山LNG外输管道与浙江管网、大鹏LNG外输管道与中海油广东管网、深圳LNG与大鹏LNG外输管道等管网联通。加快建设中俄东线北段、鄂安沧天然气管道、新疆煤制气外输管道南段、西气东输三线中段和闽粤支干线、天津浮式替代工程、上海LNG储罐扩建和输气管道复线及反输码头、深圳、舟山、温州、漳州LNG接收站,以及上海、唐山、江苏、山东、浙江LNG接收站扩建等项目。推进中俄东线中段和南段、川气东送二线、青岛—南京输气管道、蒙西煤制气外输管道、唐山LNG接收站应急调峰工程及外输管道复线、江苏LNG接收站应急调峰工程及外输管道复线、滨海LNG接收站等项目进展。
储气调峰能力建设。建立天然气储备制度,落实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供气企业、城燃企业和不可中断大用户的储气调峰责任和义务,提升储气调峰能力。加快已建储气库扩容达容。加快文23储气库、新疆油田克75井区储气库建设,2018年底前具备注气条件。
天然气供应。建立健全天然气需求侧管理和调峰机制,在供气紧张时段合理压减非民生用气,优先保障民生用气。推动供用气双方签订中长期购销合同,保障天然气市场平稳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