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 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全文)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8-03-07 1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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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商情报网讯:近日,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中提到不断健全学校安全教育机制。以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着力提高学校安全教育的针对性与实效性。将安全教育与法治教育有机融合,全面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把尊重生命、保障权利、尊重差异的意识和基本安全常识从小根植在学生心中。在教育中适当增加反欺凌、反暴力、反恐怖行为、防范针对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等内容,引导学生明确法律底线、强化规则意识。学校要配备心理健康工作人员,完善各层次学生心理健康危机预防与干预体系。《意见》为推进学校安全长效机制建设,将安全教育与生命教育、法治教育、德育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有机融合,全面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完善学校安全标准体系和认证制度,建立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专业服务机制等目标提出了意见,其详细内容如下:

渝府办发〔2017〕193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7〕35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幼儿园(以下统称学校)安全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建立健全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体系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综合改革、破解关键问题,建立科学系统、切实有效、符合实际的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体系。

(二)基本原则。坚持统筹协调、综合施策;坚持以人为本、全面防控;坚持依法治理、立足长效;坚持分类应对、突出重点。

(三)工作目标。针对影响学校安全的突出问题、难点问题,加强和完善相关制度、机制,深化改革创新,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学系统、全面规范、职责明确的学校安全风险预防、管控与处置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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