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 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全文)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8-03-07 1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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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完善学校安全风险预防体系

(四)健全学校安全教育长效机制。将安全教育与法治教育、德育教育等有机融合,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着力提升师生安全意识和逃生避险能力。发挥课堂教育主阵地作用,全面落实安全教育课时、教材、师资、培训、经费等。丰富实践活动、体验教育、网络教育、家校共育等教育形式,根据学生群体和年龄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防溺水、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防诈骗、防意外伤害等专题教育,定期组织应对地震、火灾等应急疏散演练。将安全知识作为校长、教师培训的必要内容,加大培训力度并组织必要的考核。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组织专门力量,积极参与学校安全教育。鼓励各种社会组织为学校开展安全教育提供支持。

(五)完善有关学校安全的标准体系和认证制度。根据国家最新强制性标准和我市实际需求,加强我市有关学校安全地方标准的修订工作,逐步形成以国家标准为主、适合我市实际的地方标准为辅的标准化体系。建立学校安全事项专项认证及采信推广机制,加快教育技术装备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对涉校涉生教学仪器、建筑材料、设施设备、体育器械等,依法依规做好认证。

(六)积极探索建立学校周边安全区域制度。加强校园周边综合治理,探索建立学校周边安全区域制度。在此区域内,依法分别作出禁止新建、扩建对校园环境带来噪音、大气、辐射等污染的生产企业、设施,禁止设立上网服务、娱乐、彩票等营业场所,禁止设立存在安全隐患的场所等要求。健全日常巡逻防控制度,加强交通秩序管理,增强学生安全感。

(七)构建学校安全风险闭环防控机制。建立安全风险预警、排查、登记、评估、报告、监控、治理、验收、销号闭环防控工作机制。加强部门协调联动,构建信息共享平台,制定区域性学校安全风险清单、防控责任清单,落实“日周月”隐患排查制度,确保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不断完善风险信息系统,指导学校建立动态监测和数据搜集、分析机制,及时准确发布预警信息,实施行业分类分级监管,指导学校做好风险防控工作。

(八)探索建立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专业服务机制。积极培育可以为学校提供安全风险防控服务的专业化社会组织。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引导和支持具备相应专业能力的机构、组织,研发、提供学校安全风险预防、安全教育相关的服务或产品。

三、健全学校安全风险管控机制

(九)健全学校安全管理责任体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健全学校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各区县(自治县,以下简称区县)是属地学校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教育部门、公安机关要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监督学校依法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学校实行校长(园长)负责制,承担校内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健全校内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加强日常安全管理,逐级明确安全工作责任,将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一个职能部门、每一个岗位和每一名教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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