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商情报网讯:近日,文化部发布了《公示第四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创建资格名单的公告》。 2017年8月10日,文化部、财政部印发了《关于开展第四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创建工作的通知》(文公共发〔2017〕25号),启动了第四批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的申报和评审工作。经过初审、专家集中评审等环节,产生了第四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创建资格名单。
其中第四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资格名单中,东部地区有8个示范区,中部地区有10个,西部地区9个。具体如下:
资料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