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具体措施
(一)做好规划设计。支持深度贫困地区旅游规划的编制与实施,策划、筛选一批支撑作用大、关联带动性强、品牌价值高、市场前景好的重大旅游项目,将重要旅游基础设施项目、重点旅游项目纳入省重点建设项目。统筹旅游发展规划与专项旅游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积极推进深度贫困地区的“多规合一”,注重旅游专项规划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易地扶贫搬迁规划等的有效衔接。以规划引领旅游与关联产业的融合发展,支持深度贫困地区编制和实施全域旅游规划,促进旅游与农业、文化、生态等产业融合项目的联动开发,建立统筹推进重大旅游融合项目的工作机制,强力推进生态旅游公路、水利风景区、乡村旅游区、森林生态景区、湿地公园、休闲农业示范点、乡村郊野公园、旅游文化街区、乡村绿道、文化旅游景区及乡村旅游综合体项目的建设。
(二)推广扶贫模式。总结宣传湖北特色的旅游产业扶贫经验与做法,在深度贫困地区推广乡村旅游合作社、乡村旅游股份制等旅游扶贫机制;开展旅游扶贫模式的宣传和推广活动,总结我省的旅游扶贫典型经验,探索并总结景区带村、能人带户、企业(合作社)+农户等旅游扶贫新模式,为深度贫困地区发展乡村旅游提供借鉴。加大资源整合力度,完善和延伸产业链条,打造“农业观光+农事娱乐+农耕文化展示+乡村生态体验+购物美食游+度假休闲”等融合的产业新业态。支持深度贫困区发展乡村购物游、美食游,推进实施乡村旅游后备箱工程,培育乡村旅游后备箱工程示范点,鼓励当地开发具有地方特色、体现民俗风情的旅游商品,建设一批具有浓郁地方特色和荆楚文化内涵的旅游商品研发、生产和销售示范基地;
(三)开展示范创建。充分发挥示范品牌的引领和带动作用,加强对深度贫困地区旅游扶贫示范品牌的培育和推介,促进深度贫困地区旅游业的加快发展。支持深度贫困地区开展A级旅游景区、星级饭店、旅游度假区、生态旅游示范区、研学旅游示范基地、旅游扶贫示范区、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乡村旅游创客示范基地、体育旅游示范基地、自驾游营地、湖北旅游强县、湖北旅游名镇、湖北旅游名村、旅游民宿和高星级农家乐等的创建工作,支持旅游资源丰富、开发条件具备的深度贫困地区开展全域旅游。支持深度贫困地区的旅游与农业、文化、美食、商贸等产业融合,培育乡村文化休闲旅游产业发展聚集区,将具有群众基础的庙会、诗会、歌会、元宵灯会、清明踏青、端午龙舟、中秋赏月、重阳登高等传统活动升级为旅游文化活动,打造一批高水准、有特色的文化旅游节庆、演艺和娱乐品牌。
(四)推进重点项目。继续推动区域协同旅游扶贫大行动,组织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华中监管局、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院等12家单位开展协同支援巴东县的扶贫工作,积极推动项目落地、资金落实。支持巴东县野三关镇创建旅游特色小镇,支持以野三关为核心的巴东南部片区旅游扶贫综合开发;支持竹溪县、竹山县和房县开展茶旅融合,培育茶文化旅游品牌;支持郧西县创建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支持丹江口市培育水生态文化旅游品牌,支持南水北调中线源头生态旅游区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支持保康县开展农旅融合,支持尧治河村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支持英山县深入推进乡村旅游后备箱工程,创建知名的乡村旅游目的地;支持五峰县旅游风景廊道品牌的培育,创建自驾游旅游区示范。
(五)打造精品线路。在深度贫困地区打造10条乡村旅游扶贫精品线路,线路覆盖深度贫困地区的国道、省道和绿色风景道,连接深度贫困地区的乡村旅游景点景区、旅游名镇、旅游名村、休闲农庄、民宿和乡村主题公园等吸引物。支持自驾游和房车基地的建设,编制和推广自驾游线路。大力推介深度贫困地区的旅游线路,开展全媒体宣传营销,支持省内的重点旅行社选择深度贫困地区的旅游线路,实行结对营销帮扶,使其成为省内外知名的精品旅游线路,成为带动群众脱贫的金色路、致富路。支持开展乡村四季茶文化旅游、赏花游、避暑游、采摘游等活动,帮扶深度贫困区打造乡村旅游品牌,培育乡村旅游目的地,招徕游客参观游览休闲。
(六)提升设施水平。支持深度贫困地区的“厕所革命”,着力解决深度贫困地区乡村旅游厕所数量不足、质量不高、分布不均、管理缺位等问题,从政策扶持、资金保障、技术服务上向深度贫困地区倾斜,到2020年实现乡村A级旅游景区、游客中心、旅游名镇、旅游名村、旅游民宿、农家乐、休闲农庄等旅游厕所全部达到标准,并实现“数量充足、干净无味、实用免费、管理有效”要求。指导和支持各地在深度贫困地区的旅游扶贫重点村开展停车场、农副产品商店、医疗救助站、垃圾收集站、旅游标牌标识、游客咨询服务中心等的建设,改造提升乡村旅游基础设施,改善和提升接待条件。旅游、扶贫部门会同发改、交通等部门优先支持深度贫困地区的旅游公路、旅游风景道、乡村绿道等的建设,加快提升乡村旅游景区的通达能力,提高可进入性和内部的通达性。指导各地加快乡村宽带信息基础设施建设,逐步推进“智慧旅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