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全文)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8-03-27 1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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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商情报网讯:近日,民政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2018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通知为全面做好2018年清明节祭扫服务保障工作,努力营造平安、便利、文明、和谐的节日祭扫氛围提出了意见和要求。通知全文内容如下: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

民办函〔2018〕4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民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全国民政工作会议和全国殡葬工作座谈会要求,全面做好2018年清明节祭扫服务保障工作,努力营造平安、便利、文明、和谐的节日祭扫氛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加强祭扫安全管理

各地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大力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强化安全防范意识和底线思维,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严格落实殡葬服务安全管理责任,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确保清明节期间祭扫平安有序,并努力实现全年无安全责任事故。

要继续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文明祭扫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8〕18号)要求,进一步推动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属地管理原则,制定清明节应急预案,建立健全政府牵头,民政、公安、交通、林业、工商、市容管理等部门密切配合的应急处置机制,明确部门分工,强化责任落实,统筹做好清明祭扫安全保障工作。

要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切实做好相关政策标准制定、宣传教育、隐患排查、检查督导、上报信息等工作。层层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省、市、县三级民政部门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的清明节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同志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加强督查,与殡葬服务机构联动,确保各项安全管理措施落实到位。建立严格的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制度,对因排查整改走过场、督促检查不到位、主体责任不落实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格责任倒查,严肃责任追究,按照管理权限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全面开展殡葬服务机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压紧压实殡葬服务机构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对殡葬重点场所、关键服务环节、重要设备用品进行“三个必查”,确保无遗漏、无盲区、无死角。对各类安全隐患问题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有效防范安全事故发生。每个殡葬服务机构都要制定完善祭扫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应急值守、监测预警、重特大事故报告制度,有效防范和及时处理各类突发性事件。殡葬服务机构要加强安全教育培训,保障安全投入,组织应急演练,在祭扫高峰期进行人流、车流承载力管理,及时采取预警提示和限流分流措施,加强火源管控,确保不发生拥堵踩踏、火灾等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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