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暂行条例》解读
快递业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推动流通方式转型、促进消费升级的现代化先导性产业,在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我国快递业历经十年持续快速发展,规模增速依然高位运行,新业态、新动能不断呈现。《快递暂行条例》此时出台,是为了持续推动快递业健康发展,保障快递安全,保护用户合法权益,促成快递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立法背景
《快递暂行条例》是在我国快递业实现发展的基础上制定的。2007年以来,特别是2009年邮政法明确了快递企业的法律地位后,我国快递业由小到大迅猛发展,市场结构持续优化,资源要素加速聚集。2017年全国快递业务量完成了400.6亿件,是2007年的33.4倍,年均增长达到42%;2017年快递业务收入近5000亿元,是2007年的14.5倍,年均增幅达30.6%。我国快递业务量规模已经连续4年位居世界第一,每年新增就业20万人,包裹快递量超过美国、日本、欧洲等发达经济体,对全球包裹快递量的增长贡献率超过了50%。我国已经成为名副其实的快递大国。随着业务规模的壮大,我国快递企业迎来了上市的高峰期,已经有7家企业陆续上市,形成了7家年收入超过300亿元的企业集团。快递业科技创新和绿色发展取得了积极的进展,全国建成上百个智能化分拨中心,投入运行的智能快件箱突破20万组。无人仓、无人机、无人车的研发应用步伐持续加快,主要品牌快递企业的电子运单普及率提升至80%,新能源运输车保有量突破7000辆。在发展过程中,快递业仍面临制度层面的现实问题,快递车辆通行难,快件集散、分拣等基础设施薄弱,末端网点法律地位不明晰,快递加盟等经营秩序需进一步规范,有关服务规则不够明确,寄递渠道安全压力较大,亟需制定行政法规予以规范和保障。党的十九大为快递业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国务院要求坚持包容审慎监管原则,对优化快递业的政策环境,增强快递服务能力,提升快递服务质效提出了新的要求。制定《快递暂行条例》正是为了保障我国快递业实现由大到强的转变,促进高质量的发展,建设邮政强国,更好地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用邮需求。
二、立法思路
《快递暂行条例》致力于促进快递业持续健康发展,使人民群众拥有更大的获得感,在立法过程中坚持了公开透明、广泛参与的原则,积极听取和兼顾了公众、政府部门、协会、企业和员工的意见和诉求,努力画大同心圆,取得最大公约数。《快递暂行条例》贯彻了包容审慎、创新务实的原则,将快递业作为与新经济、新业态关系紧密的新兴产业,充分融入了快递业的发展需求、改革需求和管理需求。立法思路主要体现在三个着力点。
1.促进发展。将促进快递业持续健康发展作为立法的着力点,着重解决制约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释放制度红利。《快递暂行条例》设专章规定了发展保障,制定了一系列促进快递业发展的制度措施,既解决业内存在的问题,也解决快递业与其他行业衔接协调方面的问题。同时,以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作为制度调节重点,制度红利以企业的实际感受为衡量标准,充分考虑企业感受向消费者传导的过程,在制度设计上坚持有效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2.服务民生。着力完善快递服务规则,规范快递秩序,理顺法律关系,使企业和用户形成明确的法律预期,引导企业不断提升服务水平。通过具体的规范明确行为预期,特别是针对业内普遍采用的加盟经营模式,明确了制度规范,对快递服务中容易产生纠纷的问题作出相应规定。
3.保障安全。从制度上牢牢守住安全底线,着力保障公共安全和用户信息安全。《快递暂行条例》立足实际情况,聚焦快递业安全发展的老问题和新挑战,对用户的电子数据信息安全进行了专门规定,立法过程中充分研究了企业使用电子运单等形式保障信息安全的做法,对企业违规行为规定了严格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