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16-2020年)》(附征求意见稿全文)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8-05-07 1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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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电动汽车推广应用现状

(1)电动汽车生产情况

惠州市电动汽车研发领头企业为广东京兰新能源动力科技有限公司,广东京兰新能源动力科技有限公司是于2013年注册成立的一家专业从事新能源汽车整车及其主要零部件研发、测试、制造、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

未来惠州将以新能源汽车整车项目和关键零部件产业为突破口,坚持产业发展与推广应用相结合、市场主导与政府扶持相结合、整车引进培育和零部件配套相结合,壮大新能源汽车产业规模,完善产业体系,提升产业技术,创新商业模式,努力把惠州建设成为全省重要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基地。

(2)电动汽车销售情况

在多项政策扶持下,2015年新能源汽车销售呈爆发式增长,惠州新能源汽车市场也收获不小。截至2015底全市共计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2105辆。按类别分,公交车1602辆、出租车150辆、辆物流环卫等专用车36辆、公务乘用车3辆、私人乘用车314辆、总计2105辆。

(3)电动汽车保有量

表2-1惠州市电动汽车推广应用现状

注:(1)本规划中,公交车包括城市公交车、通勤班车以及城际客运车辆。

(2)公务及私人乘用车含社会租赁乘用车。

3、充电设施建设现状

充电设施方面,到2015年底,惠州市范围内充电站23座,其中公交车充换电站16座、出租车充换电站1座,另有城市公共充电站6座。

4、充电设施用电计价方式

充换电设施经营企业向电动汽车用户收取电费和充电服务费,充换电服务费用于弥补充换电设施运营成本。

2014年国家发改委印发了《关于用电价格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充换电设施的充电价格给予了明确:

(1)对电网经营企业直接报装接电的经营式集中充换电设施用电,执行大工业用电价格,免收基本电费。

(2)其他充电设施按所在场所执行分类目录电价。其中居民家庭住宅、居民住宅小区、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中设置的充换电设施用电,执行居民用电价格的合表用户电价;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共停车场中设置的充电设施用电执行“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类用电价格。(其中,根据(粤发改价格函〔2015〕2636号)《关于我省电动汽车用电价格政策有关问题的复函》文件要求,居民用户可执行峰谷分时电价。)

(3)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用电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鼓励电动汽车在电力系统用电低谷时段充电。

(4)充电服务费:2020年前,对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2015年1月至2017年1月,惠州市试行0.75元/千瓦时(不含电费)的上限标准,允许下浮。2017年1月以后根据试行情况,继续沿用或者对充电服务费进行适当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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