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部农垦局负责提升行动的组织、协调和监督;中国农垦经济发展中心负责提升行动的技术培训、观摩交流、总结宣传及组织专家开展指导等工作;各垦区相关业务部门负责本垦区提升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检查、总结宣传等工作;各实施单位成立提升行动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保工作有效开展。
(二)争取多方支持。各级农垦主管部门要积极协调争取有关政策支持,统筹各级各类专项资金项目,重点向提升行动实施农场倾斜,引导农业龙头企业及社会力量在资金投入、科技研发、推广应用、人才支持等方面广泛参与,形成工作合力。
(三)创新工作机制。积极探索企业与市场相结合、科研与推广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引导社会化服务组织、龙头企业等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积极参与成熟技术模式的示范推广,推进提升行动的顺利开展。在积极总结、示范、推广成熟技术模式的同时,要加强对管理模式、经营模式的研究与构建。
(四)强化技术攻关。结合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新要求,针对垦区主要作物、奶牛、生猪生产中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问题,以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为支撑,加强研究,做到攻关一批、推广一批,储备一批,不断形成新的绿色优质高效技术模式,为促进农垦农业绿色优质高效技术模式提升行动持续开展提供良好科技支撑。
(五)注重总结示范。注重凝练行动过程中的重要成果和成熟模式,加以梳理、总结和归纳,积极开展观摩、培训、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面向垦区内外宣传推介,充分发挥提升行动的示范引领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