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2018年机动车整治提标作战方案》征求意见(附全文)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8-05-10 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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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四大作战计划意见建议的通知

各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省辖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办公室:

为全面深入推进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攻坚办”)起草制定了《河南省2018年结构调整优化作战计划》《河南省2018年工业企业绿色升级作战计划》《河南省2018年机动车整治提标作战方案》《河南省2018年城乡扬尘清洁作战方案》。根据省攻坚办领导指示,现征求你们意见建议。请你们组织有关人员认真研究,5月9日17:00前,将意见建议以电子版形式反馈省攻坚办。

联系人:郭翔朱全超联系电话:66309588邮箱:dqczhz@163.com(密码:66309192)

附件:1.河南省2018年结构调整优化作战计划

2.河南省2018年工业企业绿色升级作战计划

3.河南省2018年机动车整治提标作战方案

4.河南省2018年城乡扬尘清洁作战方案

2018年5月7日

河南省2018年机动车整治提标作战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关于打赢环境治理攻坚战决策部署,强力推进《河南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实施,加强河南省机动车污染监管,全面提升机动车污染防治水平,确保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目标任务全面完成,持续改善全省环境空气质量,结合我省机动车污染状况,特制定本作战计划。

一、工作目标

大力开展机动车整治提标行动,突出柴油车污染治理和改造,同步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管控,做好新生产机动车源头治理,强化在用车辆污染监管,持续推进老旧车淘汰,减少机动车怠速尾气排放,基本消除高污染老旧柴油货车和冒黑烟非道路移动机械,大幅降低机动车尾气排放污染负荷,促进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二、工作任务

1.突出重型柴油运输车辆治理

2018年6月底前,省环保厅修订发布《河南省在用机动车排气污染物测量方法及排放限值》,加严在用车排放标准;各省辖市政府发布公告,划定达不到国家第四排放阶段的重型柴油车辆禁行区。制定禁行区域道路监控抓拍系统建设方案。持续开展对外埠重型柴油车辆专项执法检查,对达不到国家第四排放阶段配备或尾气排放达不到我省排放标准限值的重型柴油车予以处罚和劝返。

2018年8月底前,省公安厅牵头完成达不到国家第四排放阶段的重型柴油运输车辆筛查工作,形成我省重型柴油货车“黑名单”,并纳入各地道路监控抓拍系统。将全省黄标车、老旧车信息录入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系统“黑名单”数据库,禁止其驶入高速公路和国省干线;开展柴油货车等高排放车辆污染治理,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要求,安装或升级改造柴油货车尾气后处理装置,重型柴油货车全部安装颗粒物捕集器和催化还原装置,并安装实时排放监控装置,确保达标排放;各省辖市政府持续开展对重型柴油车辆专项执法检查,对尾气后处理配备达不到国家第四排放阶段要求的“假国四”“假国五”柴油货车进行登记并纳入我省“黑名单”,车辆信息上报省工信委进行生产厂家溯源;中石化河南销售公司、中石油河南分公司完成在高速和国道沿线加油站点设立固定“加注式”尿素供应设施工作,保证柴油车辆尾气处理系统的尿素需求;省环保厅牵头完成第一轮重型柴油车生产企业生产的各类车辆的环保一致性检查。

责任单位:省环保厅、公安厅、交通运输厅、工业和信息化委、商务厅、工商局,各省辖市人民政府

2.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管控

2018年6月底前,经省政府授权发布公告,实施《天津市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检测技术方法和排放限值》;各地政府要划定“高污染非道路移动机械禁行区”。在全省范围内采取边排查边执法查处的形式,开展以工程机械和大型柴油机组为代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专项检查、排查,严禁污染严重“冒黑烟”的施工机械进行作业。2018年7月底前,组织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申报备案工作,2018年11月底前,初步形成非道路移动机械动态数据库,并依托信息互联功能和空间定位技术,建立非道路移动机械动态监控平台,全面掌控施工机械和车辆的位置信息、作业状况和排放情况。2018年底前,制定实施《河南省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检测技术方法和排放限值》,并完成对达标排放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核发张贴二维码环保标志工作,严禁达不到排放标准的(未张贴环保标志)施工机械进入非道路移动机械禁行区进行施工。

责任单位:省环保厅、质监局、交通运输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水利厅、国土资源厅、农业厅,各省辖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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