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内控及其他风险
1、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未为全体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情况。由于公司员工大多是农村户籍,希望提高可支配现金收入,且部分参与新农合和新农保,或享受了公司提供的免费宿舍或住房补贴,因此农村户籍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意愿不强。
报告期内,公司不断完善人事用工制度,提高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缴纳比例,并通过承担农村户籍员工新农合与新农保的费用、提供员工宿舍、住房补贴等形式履行企业应尽的社会责任,公司控股股东亦做出承担相关补缴或处罚费用的承诺。公司虽未因社保及住房公积金欠缴问题受到相关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但仍存在未来补缴社保及住房公积金或被主管机关追责的风险。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的风险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具有直接影响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能力,如果利用其控制地位和长期形成的对公司的影响力,通过行使表决权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对外投资等重大事项实施不当控制,有可能损害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
3、内部控制有效性不足风险
发行人建立了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关联交易制度、财务管理、内部审计、人力资源等一系列内部控制制度。但内部控制所固有的限制以及发行人业务和经营环境等情况的改变,均可能使发行人内部控制的有效性也随之改变,内部控制有效性的不足会影响发行人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影响发行人财产的安全完整、影响会计资料的真实、合法、完整等目标的实现。
4、出口退税政策变化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政策,报告期内,若未来政府下调相关产品出口退税率,将对公司生产经营构成一定的不利影响。
5、发行失败风险若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过程中出现有效报价不足等情形,将可能导致公司存在发行失败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