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上市存在的风险
(一)创新风险
传统闭环式自主研发模式下,医药制造企业主要依靠自己投入大量的研发资源,开发针对某种疾病的新分子实体,并为化合物、制备过程等申请相关专利以获得独占性保护。该模式主要涉及临床前研究、临床试验、新药申请、药品监管部门审查等研发阶段,研发周期长、资金投入大、失败风险高。
国际大型制药企业过去经常采用这种研发模式;但是,对于大多数医药制造企业来说,完全依赖自主研发投入是不现实的。事实上,随着社会发展和技术进步以及医药研发分工不断深化,传统闭环式自主研发模式已越来越不适应医药行业发展需要,现代医药企业更多地采用对外并购、许可授权、合作研发等开放式研发模式来丰富自己的产品管线。
例如,开放式研发模式下的创新药研发,往往由科研院所开展创新的药物作用机制研究,小型生物技术公司开展靶点发现、合成候选化合物等前期研发工作,CRO开展临床前研究和临床试验,综合性医药企业负责临床后期研发、商业化运营等,各自发挥比较优势,实现资源优化配置。但是,对外并购、许可授权等开放式研发模式需要具备与之相适应的条件才能真正发挥作用。对外并购药品权益,不仅需要一定的资金实力,而且需要具备较强的产品筛选能力以及后期商业化运营能力;
许可授权型的研发模式重点应用在新药研发的早期阶段,通过协议的方式从小型生物技术公司引进研发成果,从而实现利益共享、风险共担,但是,同样要求被许可方有较强的药品筛选能力、资源对接能力及团队研发运作能力。发行人立足于开放式研发模式,以引进消化吸收创新为主,兼顾自主创新,持续并购取得了碳酸钙D3咀嚼片、骨化三醇胶丸、盐酸曲唑酮片、丙硫氧嘧啶片、巴氯芬片(商品名:郝智)、巴氯芬(商品名:力奥来素)、布地奈德鼻喷雾剂等药品权益,发行人应用开放式研发模式已经取得了一定成效。
但是,发行人能否持续获得优质的药品权益,或者并购的药品能否获得市场认可,将成为未来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如果未来发行人不能持续获得资金支持其实施对外并购、许可授权、合作研发等活动,或者在产品品种筛选方面出现重大失误,则会对发行人的经营业绩构成重大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