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内控风险
(1)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的风险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李建波、李小红夫妇,上述二人分别直接持有公司本次发行前33.10%、9.23%的股份,此外,李建波先生通过持有深云龙62%的股权间接控制公司11.53%的股份。李建波先生、李小红女士直接及间接控制公司本次发行前合计53.86%的股份。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制度,但实际控制人仍可利用其对公司的控股地位,对公司的经营决策、人事、财务等进行不当控制,从而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2)管理风险
鉴于国家经济稳定健康增长,以及国家节能减排与环境保护战略持续推进,分子筛的市场需求仍处于持续增长趋势,公司的业务规模持续扩大,对公司的管理能力提出更高的要求。若公司不能随着规模扩大,充实管理力量,调整与完善组织架构和管理制度,提升管理水平,可能导致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及管理水平不能适应公司经营规模扩大的需要,给公司带来经营风险。
(3)担保风险
海龙精铸于2016年12月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签订了流动资金贷款合同,贷款金额1,045.00万元,贷款期限一年。贷款到期后,海龙精铸逾期未还。公司于2018年12月代海龙精铸偿还了银行债务共1,170.00万元(其中代偿本金1,040.37万元,利息129.63万元)。海龙精铸于2016年8月和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签订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贷款金额500.00万元。贷款到期后,海龙精铸逾期未还。公司于2018年11月代海龙精铸偿还了银行债务共545.00万元(其中代偿本金500.00万元,利息45.00万元)。
海龙精铸于2016年11月和中国工商银行洛阳洛南支行签订了《流动资金贷款合同》,贷款金额1,497.00万元。2017年6月,中国工商银行洛阳洛南支行将上述债权转让给信达资管。贷款到期后,海龙精铸逾期未还。信达资管于2018年12月起诉海龙精铸及公司。2019年4月,公司与信达资管签订《债务重组合同》,并向信达资管支付了1,547.00万元,信达资管豁免了公司连带偿还责任。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已经解除了全部对外担保责任,不存在为其他公司或个人贷款提供连带保证责任的情形。若公司不能严格执行内控制度,未能审慎选择被担保方,可能导致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从而使公司经济利益遭受损失,对公司生产经营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六)财务风险
(1)税收优惠政策变化引起的风险
2017年12月,公司复审再次获得了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国家税务局、河南省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国家高新企业证书》,自取得年度起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证书编号为GR201741001051,有效期三年。如果将来国家、地方有关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标准或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或出现其他不利情形,公司不能继续享受该税收优惠,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影响。
(2)汇率变动的风险
2016年度、2017年度和2018年度,公司出口收入分别为3,054.15万元、5,709.52万元、9,778.44万元,占同期主营业务收入的23.49%、23.35%、25.85%,汇兑损益分别为14.08万元、-27.42万元、72.75万元。公司计划持续开拓海外市场,出口销售金额预计会有进一步提升,若未来人民币汇率出现大幅波动,将面临因人民币汇率变动所带来的汇兑损失风险。
(3)净资产收益率下降、每股收益被摊薄的风险
本次发行完成后,本公司净资产和股本规模将在短期内有较大幅度的增长,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一定的建设周期,项目产生效益尚需一段时间,公司预计发行当年的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等将有所下降。因此,本次发行后,本公司短期内存在净资产收益率下降、每股收益被摊薄的风险。此外,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不能实现预期效益,也将可能导致公司的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被摊薄,从而降低公司的股东回报。
(七)其他风险
(1)发行失败风险
若本次发行认购不足,或未能达到预计市值上市条件,公司本次发行将面临发行失败的风险。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风险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是基于当前经济形势、市场需求、技术发展趋势的判断等综合因素作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面临着技术进步、产业政策变化、市场变化等诸多不确定因素。如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能如期实现效益,或投产后市场情况发生不可预见的变化或公司不能有效开拓新市场,公司产能扩大后将存在一定的产品销售困难,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折旧及摊销也将导致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出现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