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蓝科石化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在创业板上市 上市主要风险分析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20-10-15 1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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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上市存在的风险

一、技术风险

(一)技术风险

石油化工、煤化工企业生产流程长、环节多,产生的污染物量大、成分复杂,随着石油化工、煤化工的深度加工要求、国家环保政策趋严,下游客户对环保治理技术和工艺装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环境治理企业需要持续升级技术水平,因此石油化工、煤化工领域的环境治理行业是技术密集型行业。新技术和新产品的开发是公司赢得市场的重要因素。未来公司将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不断研发新技术、开发新产品,以满足客户需求。但随着行业的快速发展,技术不断升级迭代,若公司未来不能及时、准确地把握技术、市场和政策的变化趋势,技术研发未能贴合市场需求的变化,公司可能会面临技术被淘汰的风险,从而影响公司市场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

(二)研发失败风险

随着行业的快速发展和国家环保政策趋严,石油化工、煤化工环境治理行业要求公司根据市场需求不断加大研发投入,不断研发新技术、开发新产品。公司在技术创新和开发方面投入了大量资金和人员,但是研发过程存在不确定性,研发周期较长,可能存在未能突破关键技术、技术的性能、指标或开发进度无法达到预期而导致研发失败的风险。此外,公司也存在新技术、新产品或服务研发成功后未能得到市场认可或者未能取得预期经济效益的风险。

(三)人才流失及核心技术泄密的风险

公司着重加强人才梯队的内部培养和外部重点引进,凝聚了一批专业层次高、技术实力强、市场敏锐度高的人才队伍,报告期内,公司核心技术团队稳定,并不断吸引优秀人才加入,未出现核心技术泄密事件。公司建立了严格技术保密机制,与核心技术人员及知悉公司技术秘密相关人员签订了保密协议。若未来公司出现核心技术人员流失或核心技术泄密,公司的持续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将受到不利影响。

二、经营风险

(一)市场竞争风险

近年来,我国环境治理行业蓬勃发展,产业规模不断扩大,目前环境治理行业参与者众多,企业规模、技术水平参差不齐,行业集中度较低,小企业数量较多,很多企业为了抢占市场份额,往往压低报价,易引发低价竞争,导致行业竞争日趋激烈,而客户对环保企业的品牌、技术、服务等方面的要求越来越高。因此,如果未来公司不能持续巩固并扩大竞争优势,持续保持较高的研发投入,持续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公司将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面临不利的局面。

(二)行业政策变化风险

随着我国加快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国家对环保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环保政策、法规不断出台。2013年9月和2015年4月,国务院先后印发了《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7年至2018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先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年修订)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家导向政策的密集出台,为石油化工、煤化工领域的环保产业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推动本行业蓬勃发展。但若未来环境治理的监管政策和监管力度出现不利变化,公司经营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

(三)采购风险

公司经营活动中无自主生产环节,在成套系统业务(EP)中,公司根据设计方案选择优质的材料、设备供应商,多家设备供应商根据公司提供的设计图纸和参数要求,在公司委派人员的技术指导和监造下,进行关键设备的定制化生产以及部分系统成套设备的集成。在工程总承包业务(EPC)中,公司主要提供方案设计、设备采购、系统集成、安装施工、开车指导、竣工验收等全过程或若干阶段服务。工程总承包(EPC)合同签订后,公司组建项目部进行工程设计,并根据设计方案进行设备、材料的采购和供货,将总承包工程中施工和安装等工作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企业,分包企业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公司负责。工程完工后根据合同由项目部向业主提供完整竣工资料,由业主方组织竣工验收。虽然公司与合作供应商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且不存在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50%或者严重依赖少数供应商的情况。同时,公司在关键设备的制造环节公司委派专人参与现场监造,确保产品质量符合要求。但是如果部分供应商未能按照约定的时间要求和质量要求完成加工,可能会导致公司无法及时向客户交货或交工。同时,工程总承包(EPC)中公司通过工程施工供应商完成安装施工部分,工程施工过程中公司委派人员对工程质量和进度进行管理,确保质量符合客户标准,但是公司仍面临施工方出现施工质量问题或无法按期完工的风险。

(四)客户集中度较高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客户主要为石油化工、煤化工行业标杆性客户,具有单个项目合同额大的特点,从而形成客户较为集中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收入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为91.29%、83.02%、87.24%和74.18%,这是与公司下游行业特点相匹配的。未来如果公司主要客户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未能继续保持合作关系,可能导致公司经营业绩受到不利影响。(五)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的风险本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事件发生后,公司及时调整项目进度,合理控制工程总承包项目进度,积极协助客户推进工程咨询设计项目和成套系统项目进度,确保将疫情事件对公司经营的影响降到最低。尽管如此,也不能排除后续疫情变化及产业传导等因素对公司经营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此外,公司客户及目标客户可能受整体经济形势等因素影响导致财务状况恶化,可能会对公司款项的收回、业务拓展等造成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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