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上市存在的风险
一、技术风险
(一)技术升级迭代风险
发行人所处集成电路设计行业是资金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行业,对技术创新不断的追求是行业发展的驱动力。集成电路产品是设计能力、技术水平、生产工艺的最终体现,产品的迭代升级需要持续投入研发,以保证产品具有市场竞争力。如果未来发行人技术迭代创新和产品升级换代未达到预期,不能满足市场需求变化或行业标准升级,导致发行人在市场竞争中逐渐丧失竞争力,将对发行人未来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二)研发失败风险
集成电路设计公司需要持续进行产品升级更新和新产品开发,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市场需求。发行人需要结合技术发展和市场需求确定新产品研发方向,并持续投入大量的资金和人员进行研发。由于新技术、新产品的产业化具有周期长、不确定性等风险,如果发行人基于对行业的前瞻性研究判断进行的研发创新与行业发展趋势不一致,或研发成果不能落地上市,或不能满足市场需求,发行人将面临研发失败的风险,对发行人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三)技术和产品被替代风险
随着科技的快速发展,集成电路行业技术迭代速度加快,芯片实现功能变强,新产品的研发上市提速。未来,如果行业内出现了更具创新性的新技术,导致旧技术应用领域变少甚至消失,或者市场上出现成本更低的替代产品,而发行人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未达预期而不能及时推向市场或虽达到预期但落后于行业发展,发行人将面临产品和技术被替代的风险。
(四)核心技术泄密风险
经过十多年来不断的技术研发,发行人积累和储备了一系列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为保护发行人核心技术,发行人制定了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通过申请专利、集成电路布图登记证书、软件著作权、商标等方式对核心技术进行保护。发行人与核心技术相关人员签署了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协议,防止核心技术的外泄。未来若因人员流动、关键信息泄露、保管不善等因素导致核心技术泄密,将对发行人业务造成不利影响。
二、经营风险
(一)政策变化及下游应用行业波动风险
发行人处于集成电路设计行业,集成电路设计行业是国家重点支持和鼓励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国家政策的导向对行业的发展有巨大的推进作用。发行人产品应用领域广泛,从电脑、电视、手机以及周边配件、安防监控、定制化显示终端、投影设备、商业显示等传统领域,逐步扩展到VR/AR显示、高清视频会议系统、车载控制及娱乐显示、智慧教育、人脸识别、智能家居、5G通讯等新兴领域。发行人业务发展受到国家产业政策调整和下游行业发展的影响。如果未来集成电路设计行业的产业政策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因产品下游应用行业需求变化,导致终端客户对于发行人产品的需求量下降,将对发行人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二)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发行人在所处细分行业主要竞争对手为境外知名集成电路设计公司,相比之下,发行人在整体规模、研发实力、营销网络、客户资源、融资渠道等方面存在较大差距。未来如果下游行业增速放缓、竞争对手降价竞争等因素导致市场竞争进一步加剧,而发行人未能提高产品竞争力,增加市场占有率,发行人经营情况将受到不利影响。
(三)供应商集中度高风险
发行人采用了集成电路设计行业普遍的Fabless经营模式,主要供应商为晶圆制造厂和封装测试厂,发行人与主要供应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向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金额合计为4,274.55万元、3,965.41万元、3,796.58万元和2,979.00万元,占同期采购总额的98.49%、95.19%、95.32%和93.97%,占比较高。其中,晶圆主要向SILTERRAMALAYSIASDNBHD采购,报告期各期采购金额分别为2,609.50万元、2,211.48万元、2,281.30万元和1,869.76万元,占同期晶圆采购金额的比例分别为90.87%、88.22%、94.08%和96.81%;封装测试采购主要向超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采购,报告期各期采购金额分别为1,155.38万元、1,332.68万元、1,130.34万元和916.30万元,占同期封装测试采购金额的比例分别为90.46%、94.68%、88.79%和93.81%。因发行人主要供应商为境外企业,未来若因主要供应商发生不利变化,导致发行人产品不能正常生产交付,发行人经营情况将受到不利影响。
(四)贸易摩擦风险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境外销售收入分别为5,074.36万元、4,091.09万元、5,266.58万元和1,458.64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65.80%、50.69%、50.37%和30.54%。发行人境外销售客户主要位于中国台湾、中国香港、美国等国家/地区;此外,公司晶圆制造及封装测试均自境外采购。未来如果全球贸易摩擦加剧,境外客户可能会减少订单、要求发行人产品降价或者承担相关关税等措施,境外供应商可能会被限制或禁止向发行人供货,由此对发行人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五)客户相对集中风险
报告期各期,公司向前五名客户的合计销售金额分别为4,746.53万元、4,564.46万元、5,675.46万元和2,352.01万元,分别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为61.55%、56.56%、54.29%和49.25%,客户集中度较高。公司主要采用经销模式,不存在单一客户销售金额占比超过50%的情形。但如果未来公司主要客户的经营、采购战略产生较大变化,或由于公司产品质量等自身原因流失主要客户或目前主要客户的经营情况和资信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将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六)营业收入存在季节性波动风险
发行人部分主要产品应用于电视、电脑、手机等各种消费类电子产品领域,发行人销售收入与终端产品市场销售情况密切相关。每年第四季度和次年第一季度一般是消费电子产品销售旺季,消费电子产品厂商会在销售旺季来临前加大生产和备货。发行人每年第三季度和第四季度的销量明显高于前两季度,销售收入呈现一定的季节性特征。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度,发行人下半年主营业务收入占全年销售收入比例分别为64.85%、64.96%和67.67%。因此,发行人的经营业绩存在季节性波动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