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发布《关于进一步降低落户条件壮大人口规模的若干措施》(附全文) 发布时间:2020-12-15 09:12

中商情报网讯:近日,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降低落户条件壮大人口规模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提出全面放开落户限制,实现落户“零门槛”,全面放开近亲属投靠条件,实现投靠“零门槛”,提供落户地址多样化选择,降低集体户设立条件,新政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措施》要求全面放开落户限制,实现落户“零门槛”,不设学历、年龄、就业创业限制,外省市人员均可申请在福州市落户,六县(市)、长乐区人员均可申请在五城区落户。同时,全面放开近亲属投靠条件,实现投靠“零门槛”。除院校学生集体户外,凡具有福州市户籍的人员,其近亲属均可申请投靠落户。

近几年,福州市户籍人口持续增加2018年5月,福州市加入抢人大战,出台《关于进一步吸引人才和高校毕业生来榕落户的五条措施》,放宽高校毕业生落户年龄限制,简化高校毕业生及引进人才落户申请材料。2018年福州市户籍人口702.66万人,较上年增加9.31万人。2019年福州市户籍人口710.09万人,比上年增加7.42万人。今年5月,福州市出台了《关于鼓励高校毕业生来榕就业创业的若干措施》,采取本硕博落地奖励、全面放宽落户限制、每年安排2000套保障房等措施,积极吸引高校毕业生来榕就业创业。再加上此次福州市进一步降低落户条件,预计未来福州市户籍人口将进一步增加。

数据来源:福州市统计局、中商产业研究院整理

关于进一步降低落户条件壮大人口规模的若干措施全文

为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促进人才和劳动力资源有序流入,壮大人口规模,全面放开我市落户条件,现制定如下具体措施:

一、全面放开落户限制,实现落户“零门槛”

不设学历、年龄、就业创业限制,外省市人员均可申请在我市落户,六县(市)、长乐区人员均可申请在五城区落户。

二、全面放开近亲属投靠条件,实现投靠“零门槛”

除院校学生集体户外,凡具有我市户籍的人员,其近亲属均可申请投靠落户。

三、提供落户地址多样化选择

新来我市落户人员可根据提供的材料类型选择落户地址。在六县(市)、长乐区和仓山区三江口区域租赁私有住房的,允许落户,但房屋租赁必须经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登记备案。

四、降低集体户设立条件

(一)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单位从业人数满5人的可申请设立单位集体户;

(二)各人才公寓可申请设立集体户;

(三)商住楼可以楼座为单位申请设立集体户。

五、自本措施颁布之日起,新落户适龄儿童按照现有招生政策安排入学,如所在县(市)区学位不足,由本县(市)区统筹直至全市统筹安排入学。

六、本措施的实施细则由市公安局另行颁布。

七、本措施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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