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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出台政策利好家政行业:鼓励开设家政专业 家政企业可办校 (附政策)

发布日期:2020-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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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商情报网讯:从天津市发改委获悉,市发改委会同市有关部门起草的《关于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即日起至3月20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提出一系列支持天津家政服务行业发展的强力举措。

根据该征求意见稿,本市鼓励本科院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开设家政服务相关专业、课程。开展1+X证书制度试点,支持家政服务相关专业学生在获得学历证书的同时,取得家政服务类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支持符合条件的家政企业办家政服务类职业院校。将家政服务类职业纳入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范围,鼓励家政服务从业人员参加职业技能培训,依规享受职业培训补贴。将符合条件的家政服务从业人员纳入现行公租房管理政策规定的保障范围内,有条件的区可集中配租,对于有住房困难的家政服务从业人员家庭,按照本市相关政策发放租房补贴。

据介绍,天津市将引导家政服务企业将员工学历、技能水平与工资收入、福利待遇、岗位晋升等挂钩。支持家政服务从业人员通过高职扩招专项考试、专升本等多种渠道提升学历层次。对涉及家政服务从业人员范围的评选表彰要向其倾斜,在居住证积分落户时对符合加分条件的获得表彰人员予以加分。此外,支持有条件的区,率先探索统一为每一位合格的家政从业人员免费发放涵盖人员身份证号码、健康证明、培训记录、就职经历、职业技能等级等信息内容的“居家上门服务证”,推行家政从业人员持证上门服务,逐步实现覆盖我市全域的家政持证上岗模式,并在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天津)等公共信息平台上实施监管。

附:关于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

为切实解决有效供给不足、行业发展不规范、群众满意度不高等问题,推进我市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实现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家政服务业作为新兴产业,对促进就业、精准脱贫、保障民生的重要作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的意见》(国办发〔2019〕30号)文件精神,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政策扶持、规范发展的原则,围绕本市家政服务“工作有保险、劳动有合同、岗前有培训、输入有基地、维权有保障”目标,提出以下意见。

一、多措并举提高家政从业人员整体素质水平

鼓励本科院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开设家政服务相关专业、课程。开展1+X证书制度试点,支持家政服务相关专业学生在获得学历证书的同时,取得家政服务类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以国家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城市为契机,加快培育建设产教融合型家政企业。鼓励各区以较低成本向家政服务企业提供闲置厂房、社区用房等作为家政服务培训基地,共享职业院校、社区教室等培训资源。支持符合条件的家政企业举办家政服务类职业院校。推动家政服务企业与职业院校开展校企合作。对符合条件的家政类产教融合校企合作项目,优先纳入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范围。加大市区两级筹资力度支持家政服务培训。将家政服务类职业纳入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范围,鼓励家政服务从业人员参加职业技能培训,依规享受职业培训补贴。市区两级应加强新上岗家政服务从业人员岗前培训,在岗骨干家政服务从业人员每两年至少得到1次“回炉”培训。组织实施巾帼家政服务专项培训工程,开展家政培训提升行动,推进实施“工会技能培训促就业行动”,通过多样化的培训模式和培训内容实现家政服务培训能力全覆盖。

二、加大力度推进家政企业实行员工制管理

实行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试点工作。符合条件的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依规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应依法与所属家政服务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员工应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家政服务企业及用户应当依法确定员工制家政服务从业人员工时。各区支持有条件的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提供职工集体宿舍,园区配建职工宿舍优先面向员工制家政服务从业人员。鼓励、支持和引导现有的非员工制家政服务机构按照员工制企业模式实施规范化管理,并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三、政策扶持增加家政服务行业有效资源供给

按规定落实家政服务业增值税进项税加计抵减和员工制家政企业免征增值税适用范围等国家税收政策。依托全国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全国信易贷平台),鼓励商业银行依据自身条件为信用状况良好且符合条件的家政服务企业提供信贷支持。引导商业银行完善家政服务“信易贷”管理制度,明确建立准入操作、风险防控和激励约束等有关机制。支持符合条件的家政服务企业发行企业债券,鼓励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积极对接社会领域产业,引导商业银行在市场化和商业自愿的前提下为符合条件的家政服务企业发行社会领域产业专项债券提供金融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家政服务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等进行融资。支持家政服务企业连锁发展和行业兼并重组。

四、完善公共服务营造家政服务人员良性从业环境

鼓励家政服务企业参保雇主责任保险,为员工投保意外伤害保险、职业责任保险。鼓励保险公司开发专门的家政服务责任保险、意外伤害保险产品,制定家政服务综合保险方案。鼓励有条件的区组织家政服务企业和从业人员统一投保。完善家政服务从业人员维权服务机制,依法在家政服务企业中建立工会,充分发挥工会组织作用,最大限度把家政服务从业人员组织到工会中,保障家政服务从业人员合法权益。将符合条件的家政服务从业人员纳入现行公租房管理政策规定的保障范围内,有条件的区可集中配租,对于有住房困难的家政服务从业人员家庭,按照我市相关政策发放租房补贴。引导家政服务企业将员工学历、技能水平与工资收入、福利待遇、岗位晋升等挂钩。支持家政服务从业人员通过高职扩招专项考试、专升本等多种渠道提升学历层次。对涉及家政服务从业人员范围的评选表彰要向其倾斜,在居住证积分落户时对符合加分条件的获得表彰人员予以加分。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等多种方式,加大家政服务业典型案例、家政服务业青年典型宣传力度,开展点赞最美家政服务员活动。

五、健全体检体系提升家政服务人员健康水平

根据家政服务内容类别,研究制定科学合理的家政服务从业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育婴员、养老护理员等职业应实行更加严格的岗前健康体检,其他从业人员上岗前应按所从事家政服务类别进行体检。组织为家政服务从业人员提供体检服务的医院或体检机构开展专业培训,公示从事家政服务从业人员的体检项目内容和收费标准,做好体检记录,缩短体检报告制作时间。对为家政服务从业人员提供体检服务的医院或体检机构的体检内容设置、体检收费标准公开情况和体检报告发送时间等定期开展督导检查,更好为家政服务从业人员提供体检服务。

六、家政进社区促进居民就近享有便捷服务

家政服务企业在社区设置服务网点,其租赁场地不受用房性质限制,水、电、气、热等费用实行居民价格。支持依托政府投资建设的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场地)设立家政服务网点,有条件的区可减免租赁费用。落实好支持养老、托幼、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为社区提供养老、托育、家政等服务的机构,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承受房屋、土地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的,免征契税;为社区提供养老、托育、家政等服务的机构自有或其通过承租、无偿使用等方式取得并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七、依托平台建设健全家政服务领域信用体系

切实发挥好中央财政服务业发展资金支持作用,专项用于家政服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相关行业部门归集家政服务企业、从业人员、用户的基础信息和信用信息,推送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天津)和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接“政务一网通”及便民中心企业信息库,并依规向相关部门及家政服务企业充分共享金融、税务、司法等可公开信用信息。探索建立家政从业人员个人信用记录注册、跟踪评价和管理制度。借助家政服务信用信息平台犯罪背景核查等相关功能,引导家政服务企业和雇主在招聘和雇佣家政服务从业人员前,对家政服务从业人员职业背景信息验证核查。依托“信用天津”网站、信用类应用程序(APP)和信用服务机构,依规提供家政服务企业和从业人员信誉核查、信用评估、信用报告等信用产品和服务。组织建立家政服务行业联合惩戒机制,对在家政服务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和严重失信行为的家政服务企业及从业人员实行联合惩戒。组织建立家政服务行业守信联合激励对象名单制度,对信用等级较高的企业减少监管频次,提供融资、租赁、税收等便利服务。开展家政服务领域信用建设专项行动。

八、供需对接拓展家政服务人员就业渠道

充分利用京津冀协同发展、对口支援等有利契机,建立家政服务从业人员输入基地,通过省际间签订劳务协议,在中西部劳动力主要输出省份和我市对口援助地区建立一批面向天津的家政服务从业人员定点培训输出基地,不定期组织家政服务企业与输入基地开展定向劳务对接活动,在保障供给、提升素质的基础上,推动外埠家政服务从业人员有序流入,提高劳动力流动的组织化程度,逐步解决家政服务从业人员盲目、无序流动及季节性人员短缺等问题。输出输入地双方在信息交流、人员招聘、用工培训等方面积极开展合作,共同做好家政服务从业人员输入前后的有关工作。输入家政服务从业人员在津依规享受培训补贴政策。

九、标准化服务提升家政行业规范化水平

完善我市家政服务行业标准体系。研究制定家政电商、家政教育、家政培训等新业态服务标准和规范。积极参加国家家政服务标准化试点专项行动,探索开展市级家政服务业标准化试点。规范家政服务三方权利义务关系,推广使用合同示范文本。指导家政服务企业与用户签订家政服务协议,公开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明确服务内容清单和服务要求。支持有条件的区,率先探索统一为每一位合格的家政从业人员免费发放涵盖人员身份证号码、健康证明、培训记录、就职经历、职业技能等级等信息内容的“居家上门服务证”,推行家政从业人员持证上门服务,逐步实现覆盖我市全域的家政持证上岗模式,并在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天津)等公共信息平台上实施监管。引导家政服务企业开展优质服务承诺,公开服务质量信息。实行家政服务行业服务质量第三方评定机制,建立家政服务企业服务质量“红黑榜”。推动我市“双随机、一公开”统一监管平台建设,对家政服务企业开展考核评价并进行动态监管。进一步畅通消费者诉求渠道,发挥家政行业协会、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等与政府沟通的桥梁作用,形成家政服务纠纷常态化多元化调解机制,确保群众诉求得到有效处理。

十、规范示范促进家政服务业可持续发展

加强家政服务业立法研究,制定完善行业规范,逐步建立集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标准为一体的法治保障体系。探索推动家政服务业与养老、育幼、物业、快递等服务业融合发展。大力发展家政电商、“互联网+家政”等新业态。培育以专业设备、专用工具、智能产品研发制造为支撑的家政服务产业集群。实施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领跑者”行动,选择一批创新能力强、成长性好、关联度高的具有区域引领和示范效应的重点企业予以扶持,培育成为具有区域引领和示范效应的行业龙头企业,形成家政服务业知名品牌,促进规范化产业化发展。充分发挥天津市便民服务中心社会服务功能,利用“政务一网通”平台,及时向便民中心推送各类企业设立、变更和注销等所有信息,实现家政服务企业全部自动加盟便民中心,充实到社会服务企业信息库;与加盟企业建立完善合作联动机制,通过加强规范化管理,促进企业经营管理水平提升;根据群众需求,由便民中心向群众免费推介优质的家政服务企业,推动我市家政服务行业整体健康发展。

各区要把推动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规范发展列入重要工作议程,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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