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招商政策 > 正文

湾区建设重磅!《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深圳指引》印发 明确“10+1”区定位

发布日期:2020-06-17
分享:

中商情报网讯:近日,深圳市委大湾区办正式发布《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深圳指引》以下简称“指引”。指引提出,深圳将在8个领域重点投入,同时明确了“10+1”区在大湾区建设中的不同定位。

指引展示了《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主体内容,并从国家战略、核心引擎、社会参与三个层面,介绍粤港澳大湾区现阶段的空间布局、重大项目、重点领域、政策支持等基本情况,引导社会各界更好地了解、支持、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今年以来,深圳将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大湾区建设,作为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重要举措。指引提出,坚持以先行示范、市场主导、国际一流、共建共享为原则导向,在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参与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建设、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深化与国际及港澳专业服务合作等领域,大力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双区”建设。

根据指引,深圳计划从8个重点领域发力:建设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推进深港金融市场互联互通;加快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构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产业体系;推进文化旅游事业发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优质生活圈;紧密合作共同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提升深圳国际化水平。

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光明科学城、深港口岸经济带、西丽湖国际科教城、沙头角深港国际消费合作区、粤港澳大湾区深圳生物医药产业创新合作区,将成为支撑深圳推进大湾区建设的重点平台。

指引发布后,深圳“10+1”区在大湾区建设中,都有了明确定位及重点项目。

《指引》显示,深圳“10+1”区,在“双区”建设中,都有了明确定位及重点项目:

福田区:聚焦金融、文化、教育等核心服务功能的中央商务区,重点推进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建设;

罗湖区:老城区焕发新活力的国际消费旅游区,重点推进深港口岸经济带建设;

南山区:创新资源集聚辐射枢纽功能的中央智力区,重点推进西丽湖国际科教城建设;

盐田区:国际航运枢纽,重点推进沙头角深港国际旅游消费合作区建设;

宝安区:珠江两岸协同发展的区域服务中心;

龙岗区:全球电子信息产业高地的深圳东部中心;

龙华区:新兴产业高地和时尚产业新城;

坪山区:未来产业试验区的深圳东部中心,重点推进深圳高新区坪山园区和粤港澳大湾区深圳生物医药产业创新合作区建设;

光明区:世界一流科学城和深圳北部中心,重点推进光明科学城建设;

大鹏新区:世界级滨海生态旅游度区,重点推进国际游旅游自由港建设;

深汕特别合作区:新兴产业新城。

图片来源:深圳特区报

[FS:Page]

粤港澳大湾区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广东省广州市、深圳市、珠海市、佛山市、惠州市、东莞市、中山市、江门市、肇庆市,总面积5.6万平方公里,2018年末人口约7000万人,GDP总量超过11万亿人民币。根据《规划纲要》,到2022年,粤港澳大湾区综合实力显著增强,国际一流湾区和世界级城市群框架基本形成。到2035年,大湾区形成以创新为主要支撑的经济体系和发展模式,国际一流湾区全面建成。

图片来源:深圳特区报

去年2月,《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下称《规划纲要》)正式发布,今年是全面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关键之年。深圳作为粤港澳大湾区四个中心城市之一,也是粤港澳大湾区的核心引擎所在。

《规划纲要》明确提出,深圳要发挥作为经济特区、全国性经济中心城市和国家创新型城市的引领作用,加快建成现代化国际化城市,努力成为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创新创意之都。去年8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之后,深圳更是紧紧抓住“双区”驱动重大机遇,释放“双区”利好叠加的“化学效应”“乘数效应”,努力创造让世界刮目相看的新的更大奇迹。

图片来源:深圳特区报

[FS:Page]

《指引》显示,深圳正加速推进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光明科学城、深港口岸经济带、西丽湖国际科教城、沙头角深港国际旅游消费合作区等7大重点平台建设;积极推进建设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深港金融市场互联互通、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构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产业体系等重点领域的布局与发展;在金融、就业、居住、人才引进、教育等方面提供了多项政策支持;并成立了市委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领导小组以及7个专责小组负责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

今年5月深圳刚刚出台了《关于大力支持社会力量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建设的意见》,这份重磅文件提出,深圳将在9大领域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双区”建设。此次《指引》再次强调了社会力量对建设粤港澳大湾区的重要性,提出:深圳坚持以先行示范、市场主导、国际一流、共建共享为原则导向,在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参与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建设、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深化与国际及港澳专业服务合作等九大领域,大力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双区”建设。

延伸阅读

《指引》提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重要时间点:

2017年7月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粤港澳三地政府在香港共同签署《深化粤港澳合作推进大湾区建设框架协议》;

2017年10月,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写入党的十九大报告;

2018年10月,习近平主席强调,要把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作为广东改革开放的大机遇、大文章,抓紧抓实办好;

2018年12月,习近平主席对深圳工作的批示中强调,要抓住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重大机遇,增强核心引擎功能;

2019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全文;

2019年8月,印发《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


图片来源:深圳特区报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