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关于印发中国(营口)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附全文) 发布时间:2021-07-07 10:10

中商情报网讯:为扶持跨境电商企业,辽宁省政府发布了以下《通知》,具体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围绕提升开放能级、做强对外贸易,统筹发挥自贸试验区、综合保税区、“17+1”经贸合作示范区先行区以及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多式联运示范工程等创新开放优势,积极探索直播电商与跨境电子商务融合发展模式,推进建设两大平台、实施五大工程、构建六大体系,推动跨境电子商务与本地产业深度融合,打造全域跨境电子商务大格局,为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注入新动能。

(二)基本原则。

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进一步创新制度机制,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的主动性、创造性,释放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内在活力。

坚持分步推进,重点突破。按照“先易后难、靶向攻坚”原则,以创新性思维化解跨境电子商务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在风险可控的范围内,持续推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壮大。

坚持统筹兼顾,协调发展。重点实施跨境电子商务五大工程,构建更加专业、完善的监管服务模式和制度体系,围绕跨境电子商务新模式,形成全域协同的产业生态圈。

(三)发展目标。

力争到2022年底,跨境电子商务年交易额超过3亿元,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企业达300家,跨境电子商务服务企业超30家。力争经过3—5年改革创新试验,将营口打造成辐射东北亚、连接中东欧的区域性跨境电子商务产业聚集中心、创新创业中心和综合服务中心,基本建成产业特色鲜明、配套完善的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

二、主要任务

(一)建设两大平台。

1.建设线上综合服务平台。积极对接跨境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逐步实现信息共享、统计监测、信用评价等功能。建立商务、海关、税务、外汇管理等多部门协调机制,推动数据共享、互联互通,建立健全“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的管理模式。实施“一处备案、多处共享、全程使用”,进一步精简环节、优化服务。

2.建设线下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按照“一区多园,一园多点”的布局,统筹海关特殊监管区和产业园区集聚的线下资源,打造“海关特殊监管区+产业集聚区”的线下平台模式,优化配套服务,加快线上、线下联动发展,推动产业聚集。各县(市、区)要根据各自进出口特点,打造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

自贸试验区营口片区依托综合保税区,完善基础设施软硬件配套,大力开展“1210”保税备货、“9610”直邮及保税商品展示交易业务。打造综合保税区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积极引进跨境电子商务企业、仓储物流服务企业。

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依托保税物流中心(B型)及紫丁香号航线优势,在进口方面重点围绕日韩化妆品、宠物食品开展“1210”保税备货业务。在出口方面重点围绕海蜇、服装等产业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业务。要充分利用海铁联运货物枢纽优势,探索集货模式跨境电子商务出口业务。

盖州市重点围绕柞蚕丝和绒山羊制品、精品水果深加工产品等特色农副产品,开展B2B、B2C跨境出口。在进口方面,依托冷链物流优势,重点开展面向南美、东南亚等国的海产品、水果跨境进口。结合温泉旅游产业开展进口商品展示业务。

大石桥市依托资源禀赋,探索镁制品等矿产品B2B跨境出口与在线展示交易。

老边区推动直播带货与跨境电子商务融合发展,探索电子商务新模式,释放叠加效能。结合本地产业,发展汽保设备、机电产品跨境出口业务。

站前区充分发挥主城区优势,进行保税商品、轻奢品展示交易。在出口方面,重点围绕“营口礼物”等特色商品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业务。

西市区充分挖掘毗邻自贸试验区的区位优势,利用辽河老街等特色载体承接综合保税区跨境商贸辐射区功能。

(二)实施五大工程。

1.实施跨境电子商务主体培育工程。鼓励龙头企业“走出去”。支持中小微企业走“专精特新”的国际化道路。推动传统企业运用跨境电子商务拓宽订单渠道,开展智能化、个性化、定制化生产,实现转型升级。引导制造业企业、商贸流通企业与知名跨境电商交易平台对接合作,开拓跨境电子商务业务。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创新创业,鼓励建设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孵化器,加大对创新创业项目扶持力度,激发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活力。

2.实施跨境电子商务品牌建设工程。引导汽保设备、服装、家纺等行业线上规模化运营,推动一批“专精特新”的营口品牌产品开展线上销售。鼓励外贸出口企业拓展海外营销渠道,利用互联网优势加快产品推广,通过“海外仓”“O2O线下体验店”等方式,将产品融入国际营销体系。鼓励企业整合产业链上下游资源,加快品牌国际化步伐,着力培育一批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知名度高的国际品牌。

3.实施跨境电子商务生态构建工程。着眼于营口产业结构调整升级需求和跨境电子商务生态圈建设需要,面向宁波、杭州、深圳、广州等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示范地区,引进跨境电子商务骨干企业、供应链服务商、仓储物流服务商、代运营机构、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等市场主体。开展多渠道、多元化招商活动,将招引跨境电子商务骨干企业、配套服务企业纳入综合试验区重点招商任务。

4.实施跨境电子商务产业链拓展工程。支持建设外贸综合服务平台,为中小企业提供金融、通关、物流、税务、外汇等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环节一揽子综合配套服务,降低交易成本,进一步扩大跨境B2B出口规模。支持跨境电子商务骨干企业、“大卖家”向产业链上下游延伸,根据大数据分析及市场反应进行定制生产。

5.实施跨境电子商务人才培养工程。以行业发展需求为导向,加强与国内外知名电子商务研究机构合作,支持社会培训机构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人才培训,打造跨境电子商务人才培训基地。鼓励营口理工学院、营口职业技术学院等高校成立跨境电子商务学院,开设跨境电子商务专业,培养懂理论、懂技术、懂营销的专业人才。

(三)构建六大体系。

1.构建跨境电子商务信息共享体系。依托跨境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建立多位一体的跨境电子商务信息合作机制和共享机制,实现监管部门、跨境电子商务企业、物流企业间信息互联互通。

2.构建跨境电子商务统计监测体系。建立覆盖电子商务经营主体的统计监测体系,建立平台数据采集和企业自主申报相结合的统计方法,探索将邮快件通关方式纳入统计体系。

3.构建跨境电子商务诚信体系。建立以信用为基础的监管机制,深化监管部门间协作,探索建立跨境电子商务企业信用评级体系,构建跨境电子商务交易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实现跨境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与营口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的数据连接。

4.构建跨境电子商务物流服务体系。充分发挥综合试验区区位优势,整合产业链各物流环节资源,加强与营口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和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联动发展。支持电子商务企业与邮政、快递物流企业协同建设跨境邮快件分拨中心。探索推动与莫斯科别雷拉斯特物流中心的资源对接,充分利用好别雷拉斯特物流中心在对俄跨境出口方面的作用。完善综合保税区硬件基础设施及配套,加快推进国际快件监管中心建设。

5.构建跨境电子商务风险防控体系。建立跨境电子商务纠纷预警和处理机制,强化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利用信息化技术和管理手段,从数据、支付、网络交易安全以及质量安全等方面防范控制风险。

6.构建跨境电子商务金融服务体系。探索新型跨境电子商务投融资机制,支持保险机构为跨境电子商务市场主体提供全方位保障。搭建“金融超市”,鼓励商业银行根据跨境电子商务业态发展特点开发合适的金融产品。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中国(营口)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领导小组,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领导小组根据本实施方案组织推进各项工作,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定期研究推进有关问题和工作,加快落实相关措施,扎实推动综合试验区创新发展。

(二)加大政策支持。制定完善推动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配套政策,建立跨境电子商务产业扶持资金,在主体培育、促进传统商贸及加工制造企业转型升级、产业园区建设、人才培训等方面予以支持,促进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做大做强。

(三)强化调度督查。根据本实施方案,制定任务分解方案,定期调度任务指标完成情况,加强对综合试验区各项任务落实情况的督查,确保综合试验区建设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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