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共同推进现代农业强省建设方案(2021—2025年) 发布时间:2022-04-12 17:04

中商情报网讯:山东省是农业大省,农业总产值、农产品加工业产值、农产品出口额等常年居于全国首位。推动山东省由传统农业大省向现代农业强省转变,引领全国农业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贯彻落实山东省委、省政府和农业农村部共同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合作框架协议,协同推进山东现代农业强省建设,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构建新发展格局要求,以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为总抓手,以实现农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农业新旧动能转换为动力,着力推进稳粮固农、科技强农、产业富农、绿色兴农、开放助农、改革惠农,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推动山东农业现代化水平走在全国前列,加快实现由传统农业大省向现代农业强省转变,夯实农民农村共同富裕的物质基础。

(二)建设目标。到2025年,山东现代农业强省建设实现重大突破,全省农林牧渔业总产值达到1.3万亿元以上、增加值达到6900亿元以上,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7%以上,80%以上的涉农县(市、区)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基本建成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强省,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稳定在1100亿斤左右,生猪产能稳定在5000万头左右;基本建成农业科技强省,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主要农作物良种覆盖率分别达到68%、99%以上;基本建成农业机械化强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92%以上,基本实现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基本建成农产品加工强省,农产品加工业年营业收入超过3.3万亿元,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农业总产值比超过3∶1;基本建成农业开放发展强省,农产品出口额持续稳定增长、领先全国,打造一批农产品出口强县、强市,潍坊国家农业开放发展综合试验区引领作用更加显著。

二、重点任务

(一)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供给。

1.大力发展粮食生产。落实国家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要求,创新粮食生产激励机制,稳定粮食播种面积。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建设和管护,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实施新一轮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重点在粮食产能大县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整县推进工作,累计建成7791万亩高标准农田。整建制建设100个吨粮镇、30个吨粮县,支持德州市创建吨半粮市,鼓励东营、滨州、潍坊等市挖掘盐碱地粮食增产潜力。布局建设国家粮食安全产业带。

2.调整优化农业结构。积极发展优质专用小麦,适当扩大花生种植面积,推行玉米大豆轮作间作,稳定棉花生产。大力发展青贮玉米,建设高产优质苜蓿基地,增加优质饲草供给。压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实施蔬菜水果稳产保供工程,设施蔬菜播种面积稳定在1300万亩左右,果品产业规模稳定在1000万亩左右。

3.积极发展现代畜牧业。推进畜禽规模养殖,加快胶东半岛肉禽、胶东鲁南生猪、沿黄奶业和肉牛、鲁西肉鸡等优势区标准化建设,肉蛋奶产量稳定在1500万吨左右,规模化养殖比重达到88%以上,年产值10亿元以上畜禽屠宰企业达到100家。实施动物疫病防控能力提升工程,建设山东省免疫无口蹄疫区和无高致病性禽流感区,支持胶东半岛创建非洲猪瘟无疫区,一级以上牛羊种畜场全部达到净化标准。

4.加快建设“海上粮仓”。深入实施水产绿色健康养殖行动,开展集中连片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尾水达标治理,高水平建设现代化海洋牧场,稳步推进深远海养殖,打造国家级沿海渔港经济区,加快建设国家远洋渔业基地。水产品总产量稳定在800万吨左右,力争培育15处国家海洋牧场示范区、10处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

(省农业农村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畜牧局,农业农村部发展规划司、种植业管理司、畜牧兽医局、渔业渔政管理局、农田建设管理司按职能分工负责)

(二)提升科技装备条件强支撑。

1.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深入实施农业科技支撑乡村振兴行动,布局建设现代农业山东省实验室,健全小麦、玉米、马铃薯、智能农机装备等技术创新中心。高质量打造黄河三角洲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国家盐碱地农业科学观测试验站、生物资源与评价利用重点实验室和农业综合科研试验基地,加快先进成熟技术成果转化。加强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健全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实现科技特派员服务涉农县全覆盖。

2.推进种业强省建设。实施现代种业提升工程,加强农作物、畜禽、水产种质资源保护,重点围绕基因工程育种、突破性农业新品种(系)培育等,加大技术攻关力度,建成协同创新育种平台10个以上,育成自主知识产权新品种100个以上。推进建设国家区域级畜禽遗传资源基因库。培育壮大育繁推一体化种业企业,力争10家企业进入全国前50强。

3.推进农机化转型升级。加强大中型、智能化、复合型农业机械研发推广,巩固提升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逐步补上经济作物机械化发展短板,加快提高林果、设施种植、畜禽水产规模养殖、农产品初加工等机械化水平。推动农机农艺融合、良法良机配套,推进“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农业机械化发展。

4.推进智慧农业发展。加强数字技术与装备集成应用,推动农业生产经营管理数字化改造,建设农业农村遥感应用中心、现代农业产业园信息管理系统、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动态监管平台,建成一批智慧农业典型应用场景。支持淄博市打造数字农业农村中心城市,建设济南、青岛、潍坊智慧农业试验区。

(省农业农村厅、省科技厅、省畜牧局、省农科院,农业农村部市场与信息化司、科技教育司、种业管理司、农业机械化管理司按职能分工负责)

(三)发展乡村富民产业增效益。

1.培育优势特色产业。实施寿光蔬菜、栖霞苹果、德州扒鸡、乳山牡蛎等17个农业优势特色产业培育计划,建设省级特色农产品优势区50个以上,培育千亿级优势特色产业集群8个以上,打造知名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100个,扩大“齐鲁灵秀地·品牌农产品”品牌影响力。

2.培育农业全产业链。实施农业全产业链培育计划,推进农产品加工向产地下沉、向园区集中,引导加工企业向中心镇、专业村聚集,建设国家和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100个以上、农业产业强镇1000个以上,打造省级农产品加工强县50个。支持建设中国(德州)农业食品创新产业园。深入实施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工程,重点建设一批蔬菜、水果田头仓储保鲜设施。

3.培育新产业新业态。实施乡村休闲旅游精品工程,建设全国休闲农业重点县5个、中国美丽休闲乡村30个,推出一批精品景点线路。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推进名优特农产品网上销售。依托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产品加工园等建设农村创业园,开发乡村特色产业从业人员专项职业能力规范,支持返乡入乡人员发展农村新产业新业态。

4.培育经营服务主体。持续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全面提高生产经营管理能力。发展壮大家庭农场,加大对规范运行农民合作社的扶持力度,支持各类农业企业做大做强、联合发展,培育示范家庭农场1200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4000家,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1200家、联合体1000家。创新实施农业生产托管项目,开展农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机制创新试点,推出一批试点县和试点组织。

(省农业农村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畜牧局,农业农村部发展规划司、计划财务司、乡村产业发展司、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司、市场与信息化司按职能分工负责)

(四)推进农业绿色发展提品质。

1.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实施农业生产“三品一标”提升行动,健全农业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建设一批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集成应用基地,培育一批农业企业标准“领跑者”,建好全国蔬菜质量标准中心、全国畜禽屠宰质量标准创新中心。强化农产品认证和质量安全监管,发展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5600个,严厉打击使用禁限用药物行为,严格管控常规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全面推行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制度,坚持生产端开具使用、市场端索要查看,树牢“不合格不上市”意识,加大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力度。

2.促进农业资源保护利用。加快引黄灌区农业节水工程建设,发展高标准节水农业,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65以上。实施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工程,推进酸化区域和盐渍化区域土壤改良修复,加强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分类管理,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3%左右。落实海洋渔业资源总量管理制度,完善捕捞限额管理和休渔禁渔制度,持续开展渔业增殖放流。

3.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开展绿色投入品使用试点,单位耕地面积化肥、农药使用量分别下降6%、10%左右。全面实施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行动,统筹推进农膜回收,加快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5%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稳步提升。建设一批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重点县,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试点。加快枣庄市、齐河县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建设。

(省农业农村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畜牧局,农业农村部发展规划司、科技教育司、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种植业管理司、畜牧兽医局、渔业渔政管理局按职能分工负责)

(五)扩大农业国际合作拓市场。

1.构建农产品出口新格局。实施优势农产品出口促进工程,落实原产地优惠政策,开辟农产品出口“绿色通道”,创新“线上+线下”展会形式,扩大蔬菜、水果、花生、畜禽、水产品等出口。鼓励出口农产品企业在国外进行商标注册,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农产品品牌。建设农产品出口产业聚集区25个,培育农产品出口示范企业100家,认定农业国际贸易高质量发展基地50个,逐步形成“集聚区+企业+基地”三位一体农产品出口格局。

2.打造农业对外开放新平台。实施农业开放合作示范工程,建设省级、部级农业对外开放合作试验区和境外农业合作示范区20个。深入推进潍坊国家农业开放发展综合试验区建设,举办中国—中东欧国家农产品交易活动。高质量建设中日韩现代高效农业产业园区,支持举办亚洲(青岛)食品农产品博览会、中国·山东国际苹果节。

3.开拓农业“走出去”新领域。巩固提升远洋渔业对外合作,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推动农业服务贸易发展,带动农资农机等优势产能和配套技术对外转移,培育农业“走出去”新增长点。创新完善金融产品和服务,引导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投向农业开放合作。搭建农业对外合作综合服务平台,支持开展目标市场投资政策、技术标准、法律体系等针对性研究。

(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税务局、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省地方金融监管局、青岛海关、济南海关,农业农村部国际合作司、市场与信息化司、渔业渔政管理局按职能分工负责)

(六)深化农村改革添动能。

1.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用好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成果,有序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健全土地经营权流转服务体系,发展多种形式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分置有效实现形式。积极探索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完善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政策。

2.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巩固拓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资产运营,依法保障成员权益,开展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自愿有偿退出试点。规范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打造农村产权综合性交易服务平台。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全省村级集体经济年收入全部达到5万元以上。

3.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深入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按规定提高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比例,支持以市场化方式设立乡村振兴基金。加快建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体系,推动扩大农村资产抵押担保融资范围,推进临沂市普惠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改革试验区建设。完善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以奖代补政策,扩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实施范围。

(省委组织部、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农业农村部政策与改革司、计划财务司、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司按职能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发挥省部共同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协调小组作用,加强组织推动和统筹协调,及时调度进展情况,研究解决遇到的困难问题。强化地方政府责任落实,建设一批现代农业强市、强县、强镇。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和农业农村部发展规划司作为联络单位,具体负责沟通协调、跟踪调度、典型宣传等工作。(省农业农村厅,农业农村部发展规划司按职能分工负责)

(二)加强政策支持。坚持省部共同推进、以省为主。山东省承担主体责任,强化乡村振兴政策集成改革,推动人才、土地、资金等资源要素向农业农村流动和优化配置。农业农村部加大资金项目安排等政策扶持力度,优先将相关改革试点、探索示范任务赋予山东。双方按照中央有关规定互派干部挂职锻炼,重点负责协调推动方案落实。(省委组织部、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农业农村部人事司、政策与改革司、发展规划司、计划财务司、科技教育司按职能分工负责)

(三)加强典型示范。创新提升“诸城模式”“潍坊模式”“寿光模式”,持续放大示范效应。科学评估各涉农县(市、区)农业现代化建设水平,创建一批农业现代化示范区,梯次推进农业现代化。扎实开展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试点县工作,总结推广典型范例。(省农业农村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农业农村部发展规划司按职能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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