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商情报网讯:消费是拉动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之一,加快推动消费升级,有利于不断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推动我省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强化消费升级对产业升级和经济循环的带动牵引,以消费升级引领供给创新,以供给提升创造消费新增长点,进一步激发消费潜力,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促进消费升级的决策部署,对标衔接《中共江西省委关于制定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江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及专项规划编制要求,特制定本规划。规划期限为2021-2025年,展望至2035年。
一、发展环境
(一)发展基础。
“十三五”时期,面对复杂严峻的国内外形势,江西有效应对各类风险挑战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的严重冲击,人民生活迈入全面小康,消费需求不断释放,为进一步推动消费升级奠定了坚实基础。
——消费规模稳步扩大。“十三五”以来,全省居民收入与经济增长保持基本同步,居民消费能力稳步提升,城乡消费品市场均保持较快增长,有效应对了新冠肺炎疫情对消费市场冲击,消费对经济增长的基础性作用持续增强。2020年,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突破1万亿元,总量居全国第15位,比2015年增长49.4%;最终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率约51.8%,比2015年提高约1.8个百分点。
——消费结构持续优化。消费水平不断提高,食品、衣着等生存型消费在居民消费中的比重明显下降,文化娱乐、医疗保健等享受型消费支出比重不断提高,居民消费不断由实物型向服务型转变。2020年,全省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7955元,比2015年增长44.8%;全省共接待游客5.56亿人次,实现旅游收入5424亿元、比2015年增长49.1%。个性化、多元化、定制化消费已经成为新趋势,直播带货、跨境电商等新业态快速发展,新消费增长点加速形成。2020年,全省网络零售额突破1500亿元。
——消费设施日趋完善。城乡交通、物流、通信等消费基础设施显著改善,高速铁路、5G(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基站等实现设区市全覆盖,水泥路、动力电、光纤网等实现“村村通”,电子商务不断向农村地区延伸覆盖,社区生活“一站式”服务和15分钟便民生活服务圈基本形成,一批高品位文体娱乐、节事旅游、艺术收藏、购物休闲、餐饮美食等行业特色街区不断涌现,老百姓消费更加便利。
——消费环境显著改善。《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实施意见》《江西省进一步激发商贸消费潜力促进商贸消费升级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等系列促消费政策红利不断释放,制约消费升级的体制机制障碍加快破除,消费潜力有效激发。南昌市、新余市入选首批国家体育消费、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赣州市被工业和信息化部列为特色型信息消费城市,消费市场更具活力。
(二)面临形势。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全局与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相互作用、相互激荡,顺应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求向往,加快健全完善我省消费体系,培育强大消费市场,面临一系列新机遇和新挑战。
从国际环境来看,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推动消费市场多元化发展,个性化、体验式、互动式等新消费蓬勃兴起,消费日趋数字化、融合化、多元化、品质化。同时,世界面临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全球增长动能弱化、世界经济波动加大,部分国家“逆全球化”,外部环境将遭遇更多逆风逆水,我省发展服务贸易、开辟国际消费市场面临的不确定因素加剧。
从国内环境来看,我国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内需已经成为支撑经济发展的坚实基础,超大规模市场的优势明显,与周边国家经贸联系紧密,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加快构建,商品和服务消费贡献和占比有望再度提升,旅游、文化、教育、养老、医疗、托育等消费升级领域迎来广阔市场。“十四五”时期我国最终消费支出对经济增长贡献将进一步增强,但也要看到,我国最终消费的源头性约束较强,供给尚未完全适应需求升级变化,流通效率有待提高,需求势能释放存在堵点。
从江西发展来看,消费升级具有强劲内生动力,特别是在打造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战略支点背景下,我省区位优势、资源优势、产业优势、生态优势和国家战略叠加优势将更加凸显,消费升级必将进入新一轮加速提升期。同时要看到,我省消费升级还面临消费规模总体偏小、供需结构匹配度不高、产销对接效率偏低成本偏高、服务消费占比偏低、农村消费潜力有待挖掘等短板和问题,消费潜力有待释放,特别是在经济和人口向沿海发达地区、大型城市群和区域中心城市集聚态势下,要素外流对我省培育消费市场带来挑战。
综合判断,我省消费升级将处于大有可为但充满挑战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应顺应消费升级趋势,找准定位,发挥优势,积极参与强大国内市场建设,推动我省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扩大内需的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牢牢把握扩大内需这个战略基点,顺应消费提质转型升级新趋势,聚焦消费升级,推动实物消费提档升级,促进服务消费提质扩容,加快培育消费新增长点,全面释放消费潜力,改善消费环境,规范市场秩序,推动消费生产循环更加顺畅,形成更高水平的供需动态平衡,建设全国重要消费目的地,为着力打造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战略支点,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江西篇章提供更持久、更强劲的动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创新驱动。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始终坚持创新在消费升级中的核心地位,加快消费技术、管理、商业模式等各类创新,创新消费新业态新模式和新场景应用,推动消费质量和规模双提升。
——坚持融合发展。充分发挥消费升级引领作用,建设城乡融合消费网络,加快线上线下消费双向深度融合,实现经济从以往过于依赖投资和出口拉动向更多依靠国内需求特别是消费需求拉动转变,推动产业和消费双升级。
——坚持畅通循环。牢牢把握扩大内需这个战略基点,把破除制约消费扩大和升级的难点堵点痛点问题摆在突出位置,促进供给侧与需求侧相互配合、协调推进,持续改善消费环境,使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各环节更多依托国内市场,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
——坚持深化改革。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打破制约消费升级的体制机制障碍,系统性优化制度体系和发展环境,最大限度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促进市场和政府双增效。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紧扣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变化,以消费升级为导向,不断增加公共产品有效供给,在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上更进一步、更快一步,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需求,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三)主要目标。
顺应人民消费提质转型升级新趋势,切实发挥江西区位优势、资源优势、产业优势、生态优势和国家战略叠加优势,紧紧围绕打造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战略支点,着力提升我省供给体系对人民消费升级的适配性,积极倡导绿色消费,加快形成省内消费需求持续释放和满足、外部消费需求加速回流和集聚的新局面,努力把江西打造成全国重要消费目的地。
——强大消费市场基本形成。居民消费潜力持续释放,实物消费提档升级,文化和旅游、康养休闲等服务消费提质扩容,“互联网+服务”等消费新业态新模式得到普及并趋于成熟。“十四五”时期,力争实现人均居民生活消费支出与收入增长保持基本同步,文化和旅游消费年均增幅保持在8%以上,网上零售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重提高到25%,力争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10%。到2025年,全省消费品零售总额突破15000亿元。
——特色消费走在全国前列。推动以“四大摇篮”“四个千年”“四大名山”等为代表的“红色”“古色”“绿色”特色文化和旅游消费,以绿色农业、中医药、航空、VR(虚拟现实)等为代表的特色产业消费走在全国前列,唱响江西特色消费品牌。
——区域消费影响力明显增强。全省商贸流通基础设施网络日趋完善,有利于促进消费的城市管理等配套政策体系日益健全,区域消费特色化、差异化、品牌化发展,大中小型消费城市梯队建设合理有序,培育形成一批消费示范城市和领先企业。到2025年,全省消费空间布局更加优化,力争打造1个全国性消费中心城市、4个区域性消费中心城市、7个有重要影响力的特色消费中心。
——消费满意度持续提升。促进消费升级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更加完善,以新业态新模式引领新型消费发展的环境不断优化,实现更高水平的供需平衡。到2025年,倡导全省消费环节普通商品无理由退货,重点城市消费者满意度大幅提升,放心消费示范店达到5000家以上。
展望2035年,江西将与全国同步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到那时,全省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基本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中等收入群体显著扩大,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显著缩小,居民消费规模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再迈上新的大台阶,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显著增强,成为拉动全省经济增长的最大动力;居民消费理念更加健康,消费升级需求不断满足,人民生活更加美好,省内省外、国内国际的资源和市场充分运用,江西成为我国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重要战略节点;培育形成若干有较强影响力的区域性消费城市、特色消费中心、行业品牌企业,江西成为消费者喜爱的重要消费目的地。
三、主要任务
(一)推动实物消费提档升级。
1.稳定扩大汽车消费。
牢牢把握新一轮产业变革大趋势,大力推动汽车产业电动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不断优化汽车市场供给。贯彻执行减征二手车销售增值税、支持老旧柴油货车淘汰等政策措施。有序推进老旧汽车报废更新,加强汽车“五大总成”再制造再利用,加快城市公共领域用车更新。落实国家关于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鼓励发展高技术水平新能源汽车。加快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网点布局和建设,加大对停车设施建设资金支持力度,推动城市核心区打造公共充电设施服务半径不大于2.5公里的充电生态圈,建设智慧交通。依法有序放开汽车改装市场,积极发展汽车会展、汽车赛事、自驾旅游、汽车文化、汽车改装等相关产业,深挖汽车后市场潜力。推动汽车消费品由购买管理向使用管理转变,促进二手车流通,“十四五”期间,全省各市在用国五排放标准轻型汽车可以互迁。制定汽车以旧换新和下乡惠农政策,开展“汽车下乡”促销活动,深挖农村汽车消费潜力。深化汽车平行进口试点,提升赣州汽车整车进口口岸功能,拓宽新车进口渠道。
2.促进家电更新消费。
推动家电更新消费试点,研究出台家庭耐用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健全废旧家电产品回收流通体系。鼓励企业加快产品创新迭代,优化产品功能款式,开展个性化定制业务,提高家电供给水平。引导消费者加快家电消费升级,使用网络化、智能化、绿色化产品,有条件的地方可对消费者购置节能型家电产品给予适当补贴。鼓励家电企业开展让利促销活动,发放消费优惠券,鼓励消费者购买新家电产品。发展二手家电交易,通过开展“城市闲置物品交易大集”活动、开设跳蚤市场和闲置物品网络交易平台等促进闲置物品共享流通。探索家电新型消费模式,围绕大学生、务工人员等消费群体以及员工临时住房需求大的企业,开展符合其消费特点和消费能力的家电租赁业务。
3.健康发展住房消费。
始终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保持房地产调控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促进住房消费健康发展。优化住宅户型设计,完善使用功能,提高住宅健康性能,合理满足居民改善型住房需求。继续推进多层老旧住宅加装电梯等适老化改造。建立健全住房租赁信息服务和监管系统平台,逐步推动房屋租赁合同网上登记备案。支持符合条件的城市申报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工作。支持有条件的市、县(区)组建国有住房租赁发展投资公司,大力培育机构化、规模化租赁企业。鼓励通过新增用地专门建设租赁住房,在新建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建租赁住房,利用整幢既有房屋用于出租,将商业办公用房、工业厂房等非住宅依法依规改造为租赁住房等方式,多渠道增加租赁住房供应。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完善长租房政策,保障租购住房在享受公共服务上具有同等权利。重视解决好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问题,努力做到住有所居、职住平衡。
4.培育壮大绿色消费。
把绿色消费纳入碳达峰、碳中和战略中统筹考虑、协同推进,倡导绿色消费,加大绿色消费产品供给。积极推进能效领跑者计划,引导消费者优先购买使用能效水效领跑者产品。围绕建设国家绿色有机农产品重要基地,依据国家标准,完善绿色农业标准体系,实施绿色生态农业“十大行动”,进一步扩大绿色农产品消费。加大国家流通领域节能环保技术产品目录推广,鼓励流通企业采购和销售绿色产品。扩大绿色建材消费,推广装配式建造方式,推动绿色建材应用,着力开发绿色、节能、环保、智能等高品质商品房住宅项目。推进公共机构带头绿色消费,推行政府、国有企业绿色采购。在博览会、实体店和电商平台设立绿色产品销售区。扩大“江西绿色生态”标志制度覆盖面,在旅游、中医药、养老、家政、餐饮、会展等重点领域遴选一批服务质量标杆单位。发挥赣江新区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优势,引导消费者进行绿色消费。培育社会绿色文化风尚,推广绿色生活价值体系。
5.推广普及信息消费。
提高信息产品供给水平,依托移动智能终端、数字视听、VR/AR、超高清视频等优势产业集群,大力丰富高端消费电子产品供给。支持企业加强核心技术研发,推动可穿戴设备、消费级无人机、智能服务机器人等产品创新和产业化升级。结合打造江西VR产业高地,积极推动VR技术与教育、文化、旅游、健康、商贸、会展等产业跨界融合,丰富信息消费体验,推动江西成为中部数字信息主产地和消费目的地。探索举办江西信息消费节,鼓励各设区市和行业开展信息消费体验周、优秀案例展示等各种体验活动,打造一批信息消费体验中心,扩大信息消费影响力。建设赣州等一批信息消费试点示范城市,鼓励企业利用工业互联网平台深化用户在产品设计、展示方式、应用场景定制、内容提供等方面的协同参与,提高消费者满意度。支持企业加快线上线下体验中心建设,积极运用VR、AR、交互娱乐等技术丰富消费体验,培养消费者信息消费习惯。加快信息终端普及与升级,支持企业开发面向老年人的健康管理类智能可穿戴设备,推广面向低收入人群的智能手机、数字电视等信息终端设备,大幅提升农村信息消费。持续推动网络提速降费,开展5G和IPTV(交互式网络电视)终端产品大促销、5G及千兆宽带流量套餐优惠。
(二)推进服务消费提质扩容。
1.提振住宿餐饮消费。
坚持标准引领,探索开展“星级住宿”“舒心住宿”“品质住宿”等创建活动,大力推动住宿业高质量发展。举办“江西放心住”等系列活动,鼓励行业协会评选最受消费者欢迎的酒店、民宿排行榜,加大推广力度,带动线下消费热潮。大力发展“民宿+”新业态,推动民宿与农业、林业、水利、体育、康养、文化、商贸、餐饮、会展等产业融合,发展休闲观光、运动娱乐、民俗体验、会议接待、康养保健等民宿新业态,推出一批有故事、有体验、有品味、有乡愁的精品民宿。大力打造赣菜品牌,组织编制赣菜地方标准,宣传推广赣菜“十大名菜”“十大名小吃”,开展“江西省美食街”建设提升工程,建设美食强省。加大赣菜烹饪餐饮高技能人才培养力度,依托江西省商务学校等学校现有的专业优势,打造一批赣菜烹饪餐饮人才培养基地。支持省外赣菜企业用江西食材、推赣菜精品,延长赣菜产业链,开展“赣菜进京沪入广深”系列推广活动,带动赣菜食材“走出去”。完善餐饮行业连锁经营、网络营销、集中采购、统一配送等现代化经营方式。做大做强特色人气餐饮、老字号餐饮,鼓励发展数字餐饮、社区餐饮、健康餐饮、绿色餐饮、“中央厨房+线下配送”等新经营模式。对在特色餐饮文化街区、商圈、开放式公园以及有条件的开敞空间慢行系统等不影响通行的区域,支持有序放开酒吧、咖啡店、轻餐饮店等“外摆位”限制,拓展商品和服务展示空间,提升消费体验。鼓励线上餐饮平台加大促销力度。倡导文明健康用餐理念,确保“舌尖上的安全”,提振餐饮消费信心。
2.促进文化多元消费。
鼓励开发线上文化体验产品,加强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在文化领域的运用,大力开发建设一批指尖博物馆、线上研学、动景穿越、手游直播文化产业数字化应用场景,打造虚拟文化场馆、电子图书馆等数字科技型文化产品,形成多元文化消费场景。大力推进文化演艺发展,鼓励城市发展高品位音乐专场演出,引导4A及以上景区、旅游度假区、特色小镇等规划建设具有鲜明赣鄱文化特色的原创IP剧场,推出一批精品实景演艺项目,打造一批主题鲜明、特色突出的中小型旅游演艺项目,丰富文化消费产品类型。鼓励将文化消费嵌入各类消费场所,大力推进“+文化消费”工程,打造“城区(社区)15分钟、村镇20分钟”文化活动圈。推动第三方支付机构开发更加贴近市场、便利可行的支付方式。鼓励为文化演艺场所、文化场馆、主题书店、文创商店等合理配置餐饮体验、购物体验、文化休憩空间,营造更加优质的文化消费体验环境。支持文化遗产地和各类文博场馆优化旅游功能,支持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主题旅游,创设一批可作为非遗体验场所和旅游目的地的江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创意基地,拓展以文化体验、文化消费为引领的文化输出渠道。制定实施消费惠民政策措施,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前提下,举办文化消费季、消费月和数字文化消费体验等促进消费的活动。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强文化市场管理,构建有序开放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建设具有江西地方特色的文化消费集聚地。
3.激发旅游综合消费。
营造全季全时消费场景,优化全省旅游产品供给,积极培育适合夏季和冬季的旅游产品,构建旅游产业全季消费新局面,推进日夜全时旅游消费体系,支持各地申报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国内大循环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平台。优化旅游消费结构体系,紧抓国家新战略、数智新技术、市场新需求、发展新形势,强化跨界融合、强化科技赋能,大力开发高山避暑、温泉避寒、红色旅游产品,建设夜市消费区、文创体验区。实施高速公路服务区品质提升行动,打造旅游消费新场景。建立中高端产品与消费服务体系,提高旅游产业要素中购物、娱乐等“软性”消费的占比,促进二次消费,推进旅游消费朝着个性化、定制化发展。继续推动落实国有景区门票减免政策,激发城乡居民出游,吸引外来游客;举办江西省旅游消费季、消费月、消费节,举办创新旅游消费体验等活动,构建政府引导、商家让利、市民消费的长效机制,提升旅游消费欲望和旅游消费水平。优化旅游消费环境氛围,推进对长江经济带、海西经济区、粤港澳大湾区、长株潭城市群、武汉城市群等江西旅游主要客源市场的市场营销推广体系建设,持续推进“引客入赣”活动,提升江西省在国内主要客源地的品牌影响力。深入推进江西省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优化旅游市场发展环境,强化旅游市场服务和监管,发挥行业管理在引导规范旅游消费市场的积极作用。
4.提质健康养老消费。
推动医疗服务从治疗服务为主逐渐向以健康服务为主转变。鼓励社会力量举办规模化、差异化的医疗机构,提供全科医学服务、康复照护、心理咨询、临终关怀等多元化医疗健康服务。大力发展第三方的医疗服务评价、健康管理服务评价以及健康市场调查和咨询服务。支持新型第三方医学检测技术开发和服务模式创新,引导发展专业、独立的医学检验、卫生检测、医学影像、病理诊断等机构。培育康复护理、医疗美容、健康体检等医疗服务市场,在全省范围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提高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全面提升县级医院救治能力和设区市级血站血液供应保障能力。支持养老机构举办医疗机构,鼓励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养老服务和在养老机构设立分支机构提供嵌入式服务,引导社会资本举办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医养结合机构。依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利用现有资源,内部改扩建一批社区(乡镇)医养结合服务设施,重点为社区(乡镇)失能失智老年人提供集中或居家医养结合服务。完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发展长期照护商业保险。推动居家养老服务规范化标准化。更好地发挥中医药在健康维护和治疗中的积极作用,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推动创建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与中医药强省建设。推动医疗服务、中医药保健与旅游养生康复等融合发展,持续推进中国中医科学院江西分院建设,以中国(南昌)热敏灸总部为依托,推动热敏灸产业融合发展。建设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和示范基地,支持中国(南昌)中医药科创城和抚州市、樟树市等创建“全国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探索举办健康养生展览会,努力打造具有江西特色的全国康养高地。依托全省优质丰富森林资源、生态环境和景观资源,发展森林康养产业,加快森林康养与中医药、养老、文体等产业融合,形成森林康养新业态。
5.促进群众体育消费。
立足我省生态资源优势,加强体育配套设施、赛事活动等支持力度,推动体育与旅游、文化、康养、互联网等产业融合发展。大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鼓励支持太极拳等传统健身活动开展,积极创建国家和省级体育产业基地,重点培育在体育健身休闲、竞赛表演、体育用品制造、体育旅游等领域具有良好示范作用的体育企业和项目。持续支持大余丫山、庐山西海、婺源珍珠山乡国家运动休闲特色小镇试点项目建设和健康有序发展。以体育特色鲜明、服务功能完善、经济效益良好的大型体育场馆为载体,推动体育服务综合体建设,促进全民健身和体育消费。组织好“中国体育文化·体育旅游博览会”的参展和推介工作,宣传我省体育文化、体育旅游项目。打造体育特色品牌,深入实施体育“一县一品”,重点支持玉山县台球、南康区乒乓球、瑞昌市羽毛球、定南县足球、新余市汽摩运动等特色优势项目。支持社会力量建设智能健身房、开发在线健身课程。大力开展足球场地设施建设,鼓励各地依托已建社会足球场地加强运营管理,因场办赛,广泛开展足球赛事活动,到2025年,社会足球场地全面开放。
6.提升教育培训消费。
按照国家关于减轻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负担等要求,规范校外培训机构设置,引导和规范教育培训机构健康发展。有序发展在线教育,推广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等网络学习模式,推动各类数字教育资源共建共享,扩大“人工智能+教育”数字教育资源有效供给。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引进国内外优质高等教育、职业教育资源,举办高水平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培训,鼓励在产业聚集度较高的区域规划建设职教园区、省级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示范区、技能人才培养综合园区和公共实训中心,推动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培育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大力发展普惠性学前教育,鼓励地方政府通过购买服务、减免租金、派驻公办教师等方式引导和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大力发展托管和课后服务,支持开展各类技能才艺课程辅导。进一步加快学习型社区建设,创建一批国家级、省级社区教育实验区和示范区。
7.扩大家政服务消费。
鼓励推行家政电子商务、“互联网+家政”等新业态。培育发展私人管家、金牌月嫂、高级保姆等高端家政服务,研究引进国外优质家政服务供给,提高服务品质,更好满足中高端服务消费需求。鼓励家政服务网点建设与居家养老社区服务网络、社区卫生室等综合社区服务设施建设相结合,构建24小时全生活链条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家政进社区、进家庭。着力发展员工制家政企业,培养一批家政服务品牌和行业龙头,打造一批省级重点联系员工制家政龙头企业。支持高校、职业院校开设家政服务相关专业,持续增加专业招生计划。加快建设家政产教融合、人才培训等实训基地和家政服务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不断拓宽家政从业人员学习和培训渠道。健全家政服务标准和服务规范管理机制,全面实行家政从业者上岗前技能培训、健康体检、认证考核、公布失信名单等制度,分类制定一批家政服务标准。积极开展家政服务领域信用建设专项行动,组织开展“诚信家政建设万里行”活动,推动家政服务业信用信息平台嵌入江西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西)。
(三)促进消费新业态蓬勃发展。
1.培育壮大新型消费。
顺应商业变革和消费升级趋势,鼓励运用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5G等现代信息技术,促进商旅文体等跨界融合,形成更多新平台、新业态、新模式。积极发展演播、数字艺术、沉浸式体验等新业态,促进多种业态集合,建设一批新型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地。积极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出台互联网诊疗服务和监管的规范性文件,大力推进分时段预约诊疗、互联网诊疗、电子处方流转、药品网络销售等服务,探索智慧医院建设,积极推进“互联网+诊疗服务”和远程医疗服务。发展壮大在线教育、智慧健康医疗养老,鼓励文旅体行业创新发展云旅游、云演出、云阅读、在线远程体育健身,扩大数字经济消费范围。鼓励传统商贸载体、大型体育场馆改造为多功能、综合性、业态结构丰富的新型消费载体,大力发展智能体育。聚焦航空、电子信息、新材料等重点优势领域,强化军民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形成新供给,创造新需求。支持智能汽车、服务机器人等前沿信息产品扩大消费规模。培育虚拟再现服务和体验消费,发展网红经济、直播电商、社群电商等新业态新模式,推动线上线下融合消费双向提速。拓展无接触式消费体验,布局建设一批智慧超市、智慧商店、智慧餐厅、智慧驿站、智慧书店、智慧展厅、智慧商圈。实施加快会展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发挥会展经济对消费升级带动作用,围绕航空、电子信息、中医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等优势产业,争取国家级会展落地,打造一批省级特色产业博览会。创新会展服务模式,为展会各方提供高效、便捷的线下、线上沟通体验,构建智慧场馆、智慧展会、智慧服务的智慧会展新业态。
2.促进时尚消费繁荣。
强化与国内外知名时尚城市交流合作,引进培育国际时尚机构,打造一批时尚消费展示发布中心,培育一批“购物节”“时尚周”“消费展”等国际国内产品和服务消费新平台。鼓励时装、家具、美食等特色产品与时尚潮流融合发展,培育一批时尚消费本土特色品牌。挖掘城市特色文化资源,打造一批时尚文化特色街区,激发时尚消费新需求。加快发展首店经济,鼓励南昌、赣州、九江等地出台支持“首店经济”发展政策,吸引国际知名品牌来我省设立法人机构并开设全球性、全国性和区域性品牌首店、旗舰店,支持举办时尚秀和新品发布会,引领时尚潮流。
3.适当增加公共消费。
适度扩大公共消费规模,提高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标准,提升公共消费效率。合理布局建设轨道交通、停车场、防洪排涝等基础设施和养老托育、便民市场等公共服务设施,不断提升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总量和质量水平,满足市民日益增长的公共服务需求。围绕提升公共服务供给,引导财政资金更多向教育、医疗、养老、文化、社保等领域的即期消费支出和相关消费性投资倾斜。加快公共消费领域开放步伐,鼓励社会组织和社会资本进入,通过政府采购等方式加强对小微企业产品与服务购买。不断充实粮食、公共卫生、能源、紧缺战略性矿产等重要物质储备,提升储备需求。
4.繁荣活跃夜间消费。
鼓励各地打造夜间经济集聚区,培育建设一批餐饮集聚型、文体消费型、百姓生活型夜间经济集聚区,培育发展“夜宴、夜游、夜购、夜演、夜展、夜读、夜宿、夜练”新业态,打造一批城市夜间经济地标。支持发展夜间到家服务,发展餐饮外卖等“互联网+生活服务”。聚焦地标性夜生活集聚区,适当延长营业时间,探索24小时营业区试点。适度亮化美化夜经济重点区域,健全警示、导视等夜间标识体系。适当放宽夜间外摆摊位限制,引导夜间摊位规范发展。提升公共交通系统夜间保障能力,对连接主要购物、餐饮街区和旅游景点的公交、地铁线路延长夜间运营时间,增设出租车候车点,增设夜间道路临时停车场,扩容夜间停车资源。推动重点城市发布夜间经济报告,制定夜间消费热力图,强化夜间消费活动信息指引。
5.推动社区服务消费。
开展完整居住社区建设,因地制宜改善社区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统筹推进智能投递、智慧养老、智能停车等社区生活服务设施建设,推动“互联网+社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新建和改造一批社区生活综合服务中心,促进社区生活服务集聚式发展。大力发展品牌连锁便利店、社区菜店等社区商业,鼓励连锁便利店、社区菜店企业新建改建加工工厂、配送中心和前置仓,拓宽物业服务,加快社区便民商圈建设。为社区提供养老、托育、家政等服务的机构,按规定享受税费优惠政策。
6.扩大进口商品消费。
畅通国内国际市场渠道,探索开展双循环发展示范区建设,努力推动南昌、九江、赣州等地打造联动边际区域、服务全省、辐射邻省的进口商品购物高地,形成零售批发结合、平台内外结合、境内境外结合、线上线下结合的进口商品集散地。支持免税经济发展,推动内外销产品“同线同标同质”,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设市内免税店、符合条件的口岸争取增设免税店,积极吸引海外中高端消费回流。全面简化企业内销办理手续,帮扶企业采取出口转内销的方式,拓宽国际国内两个市场。鼓励建设进口商品分拨中心、直销中心,构建进口商品分销体系,扩大进口商品销售。推进“丝路电商”,健全电商合作机制,促进电商企业对接合作。组织实施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重点进口平台建设试点。
四、专项行动
(一)消费动力激发行动。
完善收入分配政策增强居民消费能力。强化就业优先政策,不断提高居民收入水平,稳定消费预期。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健全各类生产要素参与分配机制。健全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实施中等收入群体培育行动,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保护灵活就业劳动者权益。支持农村低收入人口和脱贫地区农产品销售,持续增加农村低收入人口收入。健全广覆盖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加大税收、社保、转移支付等调节力度和精准性,稳步提高社会保障待遇水平。重视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发展慈善等社会公益事业。
释放城乡区域潜在内需势能。加大城镇住房保障力度,进一步提升新市民需求潜力。大力推动省会城市和区域中心城市建设消费中心,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县城之间协调发展,加快城乡融合发展,不断缩小区域发展需求级差。引导经济较发达县城引入城市消费新业态新模式,因地制宜挖掘县乡消费潜力。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分类有序推进乡村建设,着力提升农村需求。
完善消费促进机制。不断完善促消费政策配套,提升江西在中部、全国乃至全球消费资源的集聚能力。加强消费品价格管理,维护市场物价的基本稳定和价格合理。积极吸引省外人口“入赣”就业落户、“入赣”消费,提升对省外消费的吸引力。鼓励各地开展消费惠民行动,围绕消费重点领域以发放定向消费券、消费红包、去库存消费券等方式持续加大消费刺激力度。鼓励错峰休假和弹性作息。
(二)产品质量提升行动。
不断提高“赣品”供给质量。面向需求结构变化,顺应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趋势,不断提高供给质量。加快传统制造业改造升级,推动江西铜、光伏、钨和稀土、锂电、现代家具、电子信息等产业集群创建国家级先进制造业集群,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改造。聚焦航空、电子信息、装备制造、中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优势产业,着力增强战略性新兴产业对消费升级的支撑作用。深入实施优质粮食工程,建设一批国家级、区域级育制种基地,不断提升农业科技和装备支撑保障水平,提高农产品供给质量,将“赣鄱正品”打造成为江西标志性绿色农产品品牌,有效提升江西农产品在全国消费市场影响力。加快推进产业数字化和数字产业化,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同各产业深度融合,持续释放数字消费等需求潜力。加强产业技术标准体系和能力建设,推进核心技术攻关、自主创新产品应用,解决消费升级“卡脖子”问题。
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中高端延伸。大力发展服务型制造,促进制造业企业由提供“产品”向提供“产品+服务”转变,提升价值链。鼓励电商、互联网、物流、研发设计、文化旅游、金融等服务业企业,发挥大数据、技术、渠道、创意等优势,通过委托制造、品牌授权等方式向制造环节拓展,衍生和服务制造业。以服装、家具等消费品为重点,发展柔性化、个性化定制,提供“泛家居”等链条式服务。引导汽车、电子信息等制造业企业开展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推动智能化发展。因地制宜发展农业领域生产性服务业。
让更多江西品牌走向全国享誉世界。实施“赣品销天下”行动,以国内消费中心城市为重点,建立互助合作渠道,不断提升“赣品”知名度和吸引力。大力实施标准化战略,积极参与标准制定国际合作,推进标准互通互认。加大认证机构培育力度,大力发展第三方认证服务。开展江西省消费领域高端品质认证行动,实施特色优势品牌培育提升工程。制定老字号保护促进办法,编制江西老字号传统技艺目录,推进老字号标准化改造,实施“老字号+互联网”工程,支持知名电子商务平台建立老字号专区。通过举办“中国品牌日”系列活动,大力宣传推介江西自主品牌。
(三)市场主体壮大行动。
做大做强骨干型企业。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深化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实施领航企业培育工程,培育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一流企业。引进国际知名流通企业,在省内设立地区总部、采购中心、物流配送中心、连锁门店等,推动各地引进一批国际国内知名零售品牌企业以及国内外酒店管理公司、知名连锁品牌酒店。鼓励各类消费骨干型企业开展连锁化、品牌化经营,向多行业、多业态拓展,逐步扩大经营规模。
扶持发展中小企业。加快建立健全产权保护制度,全面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促进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优势互补、共同发展,促进消费领域企业“国民共进”。推动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开展全渠道线上线下协同联动的电子商务营销模式。大力培育电商、直播等新型经营主体。开展供应链示范创建,培育新型供应链服务企业和综合服务平台。鼓励中小企业在渠道开拓、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特许经营、连锁经营等方面与大企业加强协作,通过联合采购、共同配送、平台集聚等方式提升整体竞争力。
(四)消费平台优化行动。
做大城市平台。将城市作为消费升级的最大承载平台,加大对基础好、消费潜力大城市的培育建设力度,不断提升城市消费功能与品质。围绕补短板、强功能、提品质,大力开展城市更新行动,继续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扎实做好生活垃圾分类,打造更加宜人的居住和商业环境,推动消费扩容提质。
做强市场平台。深化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围绕土地、劳动力、技术等重点领域,破除要素自由流动体制机制障碍。推动全省商品交易市场优化升级,围绕建材、家具、服装等领域,着力打造一批亿元以上商品交易市场。加强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健全以跨区域批发市场为龙头、区域批发市场为骨干、零售市场为基础覆盖全省的农产品市场体系。
打造中高端消费集聚平台。以“红色”“古色”“绿色”等特色文旅和特色产业为重点,鼓励跨界融合,支持打造集合多种业态的中高端消费集聚区,推动建设形成一批文化创意街区、艺术街区、文化娱乐场所群等。积极扩大中高端消费品和服务进口,引进跨境电子商务大平台、大企业、大服务商,支持本省大型零售企业开展海外购,加强与跨国零售商、国际知名品牌企业合作,将南昌、赣州打造成为中西部跨境电子商务集聚中心。
(五)基础设施升级行动。
加快推进传统消费基础设施升级。加快省级商业街区改造提升试点示范建设,优化营商和消费环境,改善消费者购物休闲体验。引导省内外名企入街、名品入店,打造形成“一站式”综合性消费平台,提升商业街区档次。发掘全省各地资源禀赋优势,鼓励有条件的街区加快数字化改造,积极发展“智慧街区”“智慧商圈”,提供全方位数字生活新服务。支持大型百货购物中心、传统百货店、连锁超市等不断丰富线下消费体验、拓展线上业务。推动新型城镇化发展,加快重点县城农贸市场、乡镇商贸综合体、配送投递、冷链物流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加快建设新型消费基础设施。加快5G基站、大数据中心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优先覆盖核心商圈、重点产业园区、重要交通枢纽、主要应用场景等。全面推进5G网络建设,实现乡镇及以上区域和重点行政村的5G网络连续覆盖。全面推广千兆光纤网络。持续完善农村宽带设施覆盖和能力升级。加速布局融合创新的新技术基础设施,大力提升人工智能设施服务能力,统筹布局区块链公共基础设施网络。大力发展跨行业融合基础设施,建立NB-IoT(窄带物联网)、4G(含LTE-Cat1)和5G协同发展的移动物联网基础设施体系,支持建设跨行业跨领域、特定行业、特定区域、特定场景的工业互联网平台。推动CIM(城市信息模型)基础平台建设,完善智慧城市领域标准体系,建设智慧城市时空大数据平台。推进智慧广电建设,以广播电视及网络视听精品创作工程等为抓手,加强广播电视视听产品和服务供给,基本形成高速、泛在、智慧、安全的新型广播电视传播覆盖体系,带动和引领广大群众的文化娱乐消费。
(六)物流网络畅联行动。
发展重点商贸流通供应链。完善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引导传统批发市场、物流企业、物流园区向供应链服务企业转型,培育一批技术水平先进、主营业务突出、核心竞争力强的新型供应链服务企业。鼓励引导有实力、有意愿的大型商业零售企业在中小城市开展连锁网点建设。推动省内大型批发、零售、物流企业与上、下游企业对接,打造采购、分销、仓储、配送、消费供应链协同平台。大力推进产业与电商深度融合,探索推广“以销定产”等新生产方式,开展“江西造·网上销”“赣品网上行”等活动。实施“互联网+商贸流通”行动,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
优化城乡高效配送体系。以城乡融合发展为契机,建设城乡融合新型消费网络节点,深入推进城乡高效配送专项行动,构建物流园区、城市物流中心、县级物流配送中心、乡镇配送节点、村级公共服务点及末端网点的城乡高效配送网络。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建设国家城乡高效配送试点城市,推动更多城市纳入国家物流枢纽城市建设。健全城乡冷链物流基础设施网络,推动冷链物流与商贸流通企业、综合电商平台、垂直电商平台等加强合作,走创新融合发展之路。加快推广农产品“生鲜电子商务+冷链宅配”“中央厨房+食材冷链配送”等新模式,全面推进农批、农超、农餐对接,推进农产品直采直购,完善产销衔接体系。
加快发展农村流通体系。改造提升农村流通基础设施,促进形成以乡镇为中心的农村流通服务网络。加强农产品产销公共平台建设,完善农产品加工配送、冷链物流、质量追溯、诚信计量等功能。强化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生产基地现代流通设施建设,拓宽绿色、生态产品线上线下销售渠道。推广快递服务现代农业“一地一品”项目。深入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实施“互联网+”农产品上行工程,实施“邮政在乡”、升级“快递下乡”,优化快递服务和互联网接入,提高农村电商发展水平。
推动商贸物流智能化发展。深入实施“互联网+”高效物流行动,提升商贸物流园区、仓储配送中心、末端配送站点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大力发展以无线射频识别、传感器、激光扫描、移动终端、北斗卫星导航系统等现代信息技术支撑的“物联网+高效商贸物流”,构建与新一代信息技术融合互动的商贸物流运营模式。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宣传。
坚定不移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加大组织实施力度,全面调动各级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推动各地、各有关部门将消费升级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快研究制定消费提振政策措施。健全部门间沟通协调机制,积极推动部门数据共享交换,加强消费统计监测,健全消费品专业市场指数。创新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建立消费工作评价指标体系。加强促进消费的宣传引导,积极宣传解读相关政策,提振消费信心,提高政策实施效果。充分发挥传统媒体、新兴媒体作用,利用好网络平台,构筑良好的促进消费宣传推介机制,营造有利于激发消费潜力,促进消费升级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深化要素保障。
围绕消费升级重点领域,加快引进国内外商贸经营管理、品牌运营等方面人才和创新团队,加强新职业新工种开发和培训。加快大数据、人工智能和移动互联网等新技术应用,鼓励社会组织、平台企业等建设消费相关领域大数据库,建立消费大数据分析常态化机制。完善财政支持措施,落实好健康、养老、家政等生活性服务业的税收优惠政策。进一步提升金融对促进消费的支持作用,鼓励消费金融创新。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消费企业通过上市、发行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等形式拓宽融资渠道,充分发挥私募机构在企业创新创业方面的作用,督促证券公司深化投行综合服务功能。支持银行保险机构针对家政、托幼、教育、文化、旅游、体育等领域消费需求,开发专属信贷和保险产品。鼓励保险机构发展满足消费者终身、长期领取需求的多样化养老保险产品。
(三)强化市场监管。
统筹规划全省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提高重要产品生产管理信息化、标准化、集约化水平,健全追溯大数据应用机制,逐步形成全省追溯数据统一共享交换机制。规范各类共享经济平台发展,健全完善监管体系。完善食品药品等重要消费品召回制度。完善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实现线上线下协调互补、市场监管与行业监管联接互动,加大对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侵犯知识产权、虚假宣传、价格欺诈、泄露隐私等行为的打击力度。扩大产品监督抽查覆盖面,增加抽查频次,加强联合监督执法,建立健全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建立健全消费领域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推进消费信用体系建设,通过“信用中国(江西)”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西)依法归集、公示全省市场主体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随机抽查等信息,为消费者提供市场主体信用信息一站式查询和消费预警提示服务。
(四)注重权益保护。
以消费者、使用者为中心,加大对假冒伪劣产品打击力度,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推进在线纠纷解决机制建设,依托全国12315平台,把消费纠纷化解在源头、解决在基层、和解在企业。出台网络交易监督管理方案,完善多元参与、有效协同、规范有序的网络交易市场治理体系,确保商品和服务质量与交易安全。完善消费投诉预警机制,加强消费者投诉信息的综合应用,提升消费维权大数据分析、应用水平。把投诉作为重要的案件线索来源,进一步强化“投诉转案件”机制。深入开展消费投诉公示试点,利用网络、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渠道公开投诉产品和服务信息,加大对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推动消费纠纷源头治理。建立产品和服务消费后评价体系,推动消费者满意度第三方评估。深化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在全省建设发展一批“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和“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店”,探索建立消费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打造安心放心舒心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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