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牌照审查批准机构

地方金融监管部门

网络小额贷款牌照数量

网络小额贷款的出现打破了传统小贷的地域限制,可通过互联网在全国范围开展业务,也正因这一特性吸引各大企业积极布局网络小贷,成为各家企业积极争取的金融牌照。截至2016年12月,全国网络小贷分布在10省市,共设立78家网络小额贷款公司(含已获地方金融办批复未开业的公司)。目前网络小贷仍处于试点阶段,数量较少,地域集中,广州和重庆地区网络小贷最为活跃,与当地开展网络小贷的鼓励政策和优惠政策有较大关系。广东地区最多,有28家,主要集中在广州;其次是重庆,有17家;江苏位列第三,有11家网络小贷公司;浙江和江西并列第四,均有5家。

设立网络小额贷款公司的条件

各地互联网小贷公司申请的条件根据当地政府的要求执行。广州互联网小贷申请条件:

  • 1 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元
  • 2 主发起人近三年(如成立未满三年,提供成立的年份到上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财务指标(合并会计报表口径)应符合以下条件:申请前一个会计年度总资产不低于10亿元;净资产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5%;权益性投资(含意向设立互联网特色小额贷款公司出资)比例不超过净资产的50%。
  • 3 境内企业法人作为投资人:申请前一个会计年度末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5%;权益性投资(含意向设立互联网特色小额贷款公司出资)比例不超过净资产的50%。
  • 4 自然人作为投资人,应符合以下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犯罪记录;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和诚信记录;入股资金为自有资金且来源合法,具有覆盖出资额的收入证明及房产、车辆、存款、有价证券等资产证明。
  • 5 拟设互联网特色小额贷款公司的主发起人出资比例不低于30%,其他单一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1%,允许独资。

网络小额贷款公司业务范围

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票据贴现业务、小额贷款公司再贷款业务、权益类投资业务、资产转让业务和代理业务。

禁止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禁止组织或参与任何集资活动,禁止进行账外经营。

申请文件、资料

  • 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申请书;
  • 公司设立方案;
  • 股东基本情况;
  • 股东出具的责任承诺书;
  • 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 营业场所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证明文件;
  • 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营业场所安全、消防设施合格证明;
  •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 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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